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来了
原则上不超过中学毕业生人数的50%。
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开始学年不得超过50人。
对年检不合格、没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制定招生计划。
注册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额招生,不得提前,不得自行招生。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定向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根据属地原则,将50%以下的招生计划分配给本县区各中学,并适当向农村中学、薄弱中学倾斜。郑进招生对象是中学时一直进入高考注册学校的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江城中学以全市为对象,提前单独招生。公共普通高中根据上当受骗原则,将招聘本县区。民营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计划针对全市招生,定向计划针对地县区招生。其他民办高中以全市为对象招生。公民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最低入学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未在网络注册、未注册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生的考生,不得作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
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登陆宝鸡教育云平台(www),在“期中考试中招管理系统”上填写了普通高中志愿书。高中志愿分为三个层次:事前单独入学支援、县区公立高中志愿(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民办高中志愿。
(一)提前单独入学志愿者。高中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入学分数线的市考生都可以报宝鸡中学,进行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中学考生也可以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服务。
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或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及格线的考生均可向江城中学报告。
宝鸡中学,因强省学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
(b)县公立高中志愿者。考生根据中学毕业学校学籍或户籍选择,在县区内填写1 ~ 3个公立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省级示范高中1所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移交地方政府的原企业自教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以按照协议报告原企业学校。
宝鸡一中考生可在金大邱参加高考报名和考试,填写金大邱的高校或根据户籍报告县区高校。
高新区所属六镇中学考生根据户籍或学校原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区的高中报到。宝鸡高新技术、宝鸡高新技术第一中学考生可以根据学校所在的辖区报告威宾区高校,也可以根据户籍报告县区高校。
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及格线的考生,可在县区填写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资格的高中志愿书。
(三)县私立高中志愿服务。考生可以报告1 ~ 3所民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一所。
l招募志愿者。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将实行公开招聘支援制度,未能通过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在线补充志愿。
招生录取
(一)入学方式。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统一实施了网上招聘,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上。
(b)入学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者。综合评价,注意专业领域。双向选择,优先录取;在阳光下招生,公开公平。
(三)入学依据。根据校招计划和考生志愿服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
1.期中考试成绩由全省统一中学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成绩、中学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 4个等级,必须达到C以上才能考上普通高中。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人。
3.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西桥[2017] 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其他地方加分项目原则上全部取消。
少数民族考生、返校子女、台湾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期中考试总分上加5分参加录取(宝鸡中学连日录取者),同时拥有多项加分,仅按一项加分也不会累计。
cle.detail&_iz=31825&index=3" width="400" height="269"/>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时,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a.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b.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c.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d.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l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依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执行。
(四)录取规则
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
2.县区公办高中录取。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网上录取。
3.县区民办高中录取。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统一网上录取。
4.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体育特长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学籍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据录取结果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得从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录取。
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信息相一致。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外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如确需回户籍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就读,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到户籍所在县区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编辑:于明秋 | 审核:娄利平 杨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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