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铜陵市更新局正式印发《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共同了解具体内容。
铜陵市教育体育局首次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要求,进一步改变市委机关的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换届机关形象,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市更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个第一个提问负责人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或通过电话、邮件、互联网等咨询、举报、查询等相关事项,首次受理或接收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党委负责总体第一责任制督促、评价、问责工作。对全球首次责任制工作的执行、接收、处理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第一个问题是责任人的责任。
(一)首先要热情接待负责人,认真处理,对服务大象和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进行登记受理,对重要的事情进行书面记录。
(2)首先要对负责人进行申办事项及相关资料的初审,提交文件、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次性通知纠正。
(3)对本机关职能类别内的事项,属于初级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处理。如果不属于第一个问题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则必须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并将服务对象引导给承包商。这个承包商负责第一个问题。如果在连接过程中与相关人员联系不上,首先要向负责人登记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建议等,并传达给相关职能部门或工作人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询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处理的事项。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工作岗位上或暂时遇到责任不明的事项,首先要及时向负责人提出上一级领导报告,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答复。
(4)对于本机关行政职能领域以外的事项,首先要向负责人说明服务对象的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包部门和联系信息,以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处理期限:对属于第一个问题负责人责任范围内的咨询,可以当场答复或答复的人,应当当场答复或答复。如果不能立即答复,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有限地答复或回复。
第六条追究责任
如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在消极应对、回避、贻贝作业、事项处理过程中违反一次性通知、超额限制处理、及时应对结果等第一项提问责任制的,负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按照《铜陵市机关作风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责任。
(一)情节较轻,责令当事人进行书面检查,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责令当事人进行书面检查,分管领导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训诫。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进行书面检查,并进行全球通报批评。第一次提问责任制实施过程中涉嫌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四)招聘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情节严重的,被辞退或者辞退。
第七条国宣教科应当在国官方网站上公开首次责任制,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替换局首次责任制监督举报电话:0562-283617
申报邮箱:tlsjtjjgdw@126.com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旗官党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铜陵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