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厅、省委组织部、省编、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千人社发〔2017〕24号)
一、招聘方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录用。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此次计划将征集40名音体美教师和10名乡镇中学教师。具体招聘职位请参阅《南江县2018年8月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和乡镇初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征聘大象和条件
(a)征聘范围和大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
(b)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责任。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法规。
4.具备《南江县2018年8月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和乡镇初中教师岗位表》相关职位的必要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18岁以上,30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出生)。政审时,出生日期记录中记载年龄和户籍登记不一致,文件最先记载的优先。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应当经本单位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违和感,定向毕业生需要得到远配、定向单位的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受到过各种刑事处罚。
2.被开除过公职。
3.涉嫌违法,违法行为。
4.党纪,定期处分还没有解除。
5.也就是说,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没有到期,或者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报考。
6.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雇佣单位工作至少5年。
7.有违反国内法、法规的其他行为,不得报考。
四、征聘程序
(a)登记和资格一审
2.登记地点: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力资源股(南江县南江镇红塔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楼102室)。
登记方法:本招聘采取现场登记方式。申请人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证件和其中包含的学历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以本人的学生记录、官方网站记录查询书上记载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为准)。
4.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公告中规定的职位要求和条件提出申请,专业应与报考职位一致,每个报考人员应限于一个学科职位。
5.注册资料:
(1) 《报名信息表》 1份(现场接收和填写);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电子学历记录表1份;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在编制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机关和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一份。
(6)近期免冠彩色1英寸照片2张。
应试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伪造谎言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人一旦确认,将取消招聘资格。
6.报名费:根据川发价格[2017] 472号文件,报考人员要交80元面试费。
7.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资料的真实性以审查和查阅文件验证确认情况为准。初审合格的现场颁发面试准考证。
8.特别说明:
(1)启动考试比例为2:1的情况:如果某个职位符合报考标准的人员未达到启动考试比例2:1,因此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员,则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余符合资格的职位。如果某个职位申请人数超过5:1,将通过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笔试另行公布,则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以每个招聘职位的参考人笔试成绩和招聘人员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以2: 1的比率确定面试合格者。如果最后一次专业课面试是笔试成绩并行的人员,则确定为专业课面试入围人员。
(2)如果开考比例是差额:如果某个职位与报考条件匹配的人数没有形成差异,则根据最低差额减少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的减少将在2018年8月8日之前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招聘职位被取消,但已缴纳的申请人缴纳的费用已于2018年8月10日退还给现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力资源股。
(b)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参阅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法:
(1)音体美教师面试进行讲课和专业技能评价。讲课内容是相当于所报考职位的现行教材,组织5个以上专业评委现场命题面试。专业技能评估将根据以下要求进行:
1)音乐专业:声乐、弹唱和其他特长测试。
2)体育专业:测试执行、跳跃、投票等。包括体能测试项目和刺险项目(刺险项目是田径的跑、跳、投或三大球之一)。
3)美术专业:考试素描、素描。
讲课和专业技术测试总分都是100分。考试总成绩=(讲课成绩60%专业技术考试成绩40%)。
讲课成绩为60%,专业技术测试为40%,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各考生在讲课和专业技术考试结束时当场计算发表成绩
,并由考生签字确认。3.初中教师组织专业科目面试:根据各岗位学科报名情况,设置面试室。讲课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应的现行教材。每个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体检
按照各招聘岗位学科及拟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拟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下面环节及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前述规则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参加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学科面试平均成绩。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予以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聘用单位和岗位在公示时一并公告。
(六)选择岗位
1、选岗办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2、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处理。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5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组织最后一轮递补,参加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学科面试平均成绩。
五、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根据川委办〔2014〕30号、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考试时除外)。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结束,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因丢失损毁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南江县人社局、南江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科体局:0827-8225533 县人社局:0827-8227499
举报电话:
县纪委:0827-8225189
查询网址: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