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3日)再次通报:市教育局就家长关注的有偿辅导问题,市教育局治理教育困难费,对教育困难费问题坚持零容忍,违法违纪问题均严肃调查,一律严肃负责,情节严重。在9月秋季开学检查中,此事将成为检察官的重点之一。
继续深化中小学收费补充课程管理。
据悉,市教育局将在本次教育乱收费管理工作中,继续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管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及中小学补课资料乱题管理,规范各级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民办教育学校运行和收费行为,严肃处罚挪用民生资金问题五个方面展开。
对上课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上课不讲课、收取补课费的人,以及不参加补课的学生等严重违纪、破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处,实行“零容忍”。对于冒风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审查、职务审查、岗位招聘、奖惩实施中否决一票,按纪律给予党政处分。对于犯规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审查资格、撤销名誉称号等处罚,追究学校指导责任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学校严禁学生收取“护理费”
新学期快到了,家长们最关心分班问题,对此再次强调了“阳光招募”问题。此外,通知还强调,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学生总数的5%以内,坚决调查“用钱择校、择优录取、用权利录取”的行为。不能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相关的费用。
在普通高中招生和收费方面,普通高中未经批准,不得批准追加计划、超额计划招生、非计划招生。要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借读生、择校学生等行为。规范各级学校服务费和代理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活动、教育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费和代理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不批准或突破已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另外,学校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餐管理服务费、课后护理费、自行车管理费等用作服务费和代替费。严禁各级学校代理征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征收军事训练费、住宿费、交通费、摄影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