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师资格机关、志愿者们: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和《关于辽宁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现通知我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就读的中国公民,可以在铁岭市申请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承认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中学毕业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大学专业毕业以上学历。申请高等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的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中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通过考试之前,没有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可以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可机构在申请人获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可结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资格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
(3)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2010] 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事部发[2010] 12号)要求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可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的居住地、户籍或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高等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学校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铁岭市识别机构名称和咨询电话如下:
铁岭市教育局:024-74997560
铁岭县教育局:024-78833215、72682257
开原市教育局:024-73255713
昌图县教育局:024-75811003
西风县教育局:024-79609971
兵山市教育局搬迁:024-79279530
恩州区教育局:024-74829916
清河区教育局:024-72115048
市各认可机关的确认点详细资料载于附件3,申请人请务必仔细审查。
四、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
(a)在线申报
1.网报时间
2020年我市网报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17日。
2.申报URL
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在“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网站”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根据网站的指示选择相应的现场审计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体格检查。
(c)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将于8月17-27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铁岭县、恩珠区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7-21日,在相关认定机关(见附件三)的确认点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计确认。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原件、学历信息通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较后不提交。
特别注意事项:在审查资料过程中,对于国家承认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较认证的学历(中级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不会接受被认为不合格的学历。建议申请人在学信网提前验证学历,不能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上传,并将原件带到现场确认点。)
5.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上自行打印,确认系统能通过的可以不提交。
6.最近一张2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办理教师资格证用正规证件照片,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铜板,照片背面命名)。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承认后,提交本人的户口本或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承认的人必须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校学校所在地申请承认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当多的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铁岭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预计12月中下旬)。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请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避开高峰时段,减少人员聚集,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 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 全市各认定机构确认点相关信息及体检医院信息
铁岭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