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下半年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市中心函(2020) 115号)文件,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河南省的工作情况,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将公布如下:
一、考生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开始报名。如果不能满足报考条件或虚假完成面试及认定等,所有结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 ——)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对本人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教育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注册。如果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人代理登记,登记信息有误,结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的主要过程是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缴费。考生在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的相关资料到相应考试区(网上报名选择考试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通过后,必须按时缴纳才能完成注册。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注册信息,或者没有到现场确认审查,没有按时缴纳,则被认为放弃了这次报考。
考生个人在线注册完成后,申请主页将显示为“等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请主页将显示为“审核通过”,在线支付成功后主页将显示为“支付成功”,面试注册将全部完成。
(4)在线报名系统具有判断考生笔试成绩是否有报考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在线报名工作。
(5)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的规定,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项笔试并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也就是说,成绩有效期从2年延长到3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及时更新有效期。
(6)考生必须仔细检查网上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以确认是否真实,在现场确认成功后不能更改。在审查面试阶段,如果发现考生的重要信息存在虚假申报或虚假申报,将取消“注册资格”或“考试成绩”,申请费不退还。
(7) 2021年下半年以前通过笔试的考生,面试申请前必须重新登记和填写个人信息,重新登记对考生没有影响的面试登记。2021年下半年通过笔试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8)如果考生忘记了注册密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设。
1.重设自助密码。
考生可以在注册时回答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重设密码。
2.短信接收密码。
考生可以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得密码。注: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请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进行密码重设。(客户服务电话010-82345677)
(9)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满足我省面试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
(十)申请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应准备自己的教材。
(十一)其他事项。1.考生必须用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等候室。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抽签,并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抽签。3.考生面试考试授课过程应以“讲课”的形式进行,“口语课”的形式不给分数。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大气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禁止进入大气考场,面试成绩将根据缺席情况处理。5.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或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果有违规,则根据作弊情况处理。
(十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校对法书(2019) 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取消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申请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报考非户籍地的社会考生必须提前办理居住证,并在面试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13)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省辖市(包括济源示范区)为考区(省直管县的工作最初由省辖市管理),共设置了18个考区。考生在选择考试区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请地的省辖市报考。高校在校学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期间,可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每个考试区在辖区内设置几个考试点,请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注意考试点的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
(十四)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展(2020) 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的安全和秩序组织,给考生《2021年下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一)
第二,面试内容和科目
(a)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式
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3.初中面试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4.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6.选择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考生身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河南省内的社会考生。
2.持有河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考生。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河南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21年12月9日起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全过程。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3。
(一)网上报名:12月9日—12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申报其他类别和学科均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二)现场确认:12月9日—13 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个别考区现场确认点工作时间以附件4为准)
各考区(省辖市)面试咨询电话和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4。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免费申请)。幼儿师范学校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高校在校生选择在户籍地报考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5)
2.在学籍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3.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②社会考生提供材料(参见“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应提供材料)。
4.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须在12月15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6)。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五、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月3日-9日(准考证打印后勿折,并保持纸面整洁)。
(二)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9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小学全科考生不再答辩,自己从体、音、美科目中任选一项现场进行才艺展示,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22年3月1日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加强管理
1.各省辖市、各高校不得以教师资格考试的名义收取学生的其他费用,不得向报名考生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2.各考区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考试收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260元/人次。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附件:
1.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3.面试报名流程图
4.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电话及现场确认地点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6.网上支付流程图
2021年 12月2日
附件↓↓↓
1.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四、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处于“绿色”状态。入场时须持当日更新的考生本人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为“绿码”方可入场。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前14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抽题室前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七、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3.面试报名流程图
4.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电话及现场确认地点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6.网上支付流程图
统筹 | 朱荣玉
审核 | 杨晓谜
责编 | 黄发强、贾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