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记者刘晓慧通讯员陈蔚林)最近海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年中招、考试、入学、优惠政策、考试招生工作管理等
关于民办高中的招生范围,《意见》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跨地区招生,强调“除民办高中公费生外,民办普通高中其他计划原则上在招收审核地学生(如缺乏批准地学生)方面,必须获得省中招生批准,才能进行跨地区招生”。
关于考试内容和分数,《意见》在2020年八年级考生的生物学、地理二科在2021年中招总分中占40%,2021年八年级考生的生物学、地理二科在分数中占50%的基础上进入2022年中招总分。
关于自主招生,《意见》发现海南省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为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继续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6%。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应主动公开通过省中招生申报的自主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方向、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法、程序等),明确自主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招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意见》强调中招工作要严格执行。严禁接受未参加2021年海南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员分离、公共登记的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补偿、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争夺学生。”等“严禁10个”要求。
另外,根据国家对加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海南省教育厅决定结合省会城市,从2022年开始对中招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作者:刘晓慧陈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