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枣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全市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进校园等活动的公告》,记者看到了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种竞争、上市、命名、表彰、各种“进入校园”等活动,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进行了各种竞争、上市、命名、表彰和各种活动。
《公告》指出,枣庄教育局将全面梳理现有基础教育领域的竞争、上市、命名、表彰、各种“进入校园”等活动。未经批准和公布,不得组织活动。
批准、备案的竞争、上市、命名、表彰以及各种“进入校园”等活动所产生的奖牌、证书、招牌、上市等记录,应与奖牌、证书、招牌、上市等实际内容一致,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要经过审批、备案竞争、上市、命名、表彰和各种“校园进入”等活动,向中小学校和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公开。未经批准、记录、公示的比赛、上市、命名、表彰、各种“进入校园”等活动都禁止进入校园或参加中小学生组织、院儿。进入校园或中小学生(原孩子)参与的活动、收到赠品的物品、向学生推荐的应用程序均由区(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行档案管理。凡未经批准,一律禁止中小学生(原儿童)参加,禁止推荐使用中小学生(原儿童)。
《公告》明确表示,如果审批限制不严格,竞争、上市、命名、表彰、各种“进入校园”和商业广告、商业行为进入校园行动,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产生重大影响的人要负严厉的责任。
同时,《公告》要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管理发布举报电话、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广泛的社会合作、非标准基础教育领域的竞争、上市、命名、表彰、各种商业广告、商业行为等。
市教育局联络和报告电话:
监督室:332138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3324615
射精科:3313318
人事科:8688327
齐鲁晚报齐鲁1分记者时尚特派员霍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