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16日电(记者吴振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16日发布《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上海中招中自主招生比例、名额分配方式、综合评价录取程序等,旨在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均衡、高校阶段学校特色的多种发展。实施办法适用于从2022年开始参加上海市高中阶段校招的考生。
根据实施方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比以前减少,总和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的自主招生计划总和占这种自主招生计划的15%以上。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招聘是2018年发布的《上海考试改革方案》中确定的招生新方法,“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学校招生录取”等均占上海市实验示范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 ~ 65%,与改革前相比,名额分配比例将进一步扩大。
具体来说,在上海市教委直接或共同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应占招生计划总数的65%,并在各区本年度计算出占城市内报名人数的比例,分配给各区。分配给各区的计划中,20%以上的比例应按照均衡、随机的原则分配给不选择学生的中学学校。上海各区教育局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可能占全部招生计划的50%-65%。其中学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原则上分配给本区不选择学生的中学学校,名额分配全部适用。
在实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入学改革后,招生单位将实施考生分数科目的总成绩和综合考试成绩(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公布)综合总分。主要调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的完成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情况。同时,将通过全程录像、双盲匹配等保障制度,确保考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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