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监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正确实施,密切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根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的《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导工作机制》规定,2019年5月22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智久先生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吴红晓一行对罗平县相关学校进行了首次联合监督。始源美检部、更替局相关部门及罗平县检察院和县更替局领导人及部门人员将参加活动。
第一次联合监督
保护未成年人
监督重点
通过动员会、教师、学生问卷调查、旁听教室教学、学生宿舍、食堂现场监督等方式,全方位检查防止校园欺凌、防止校园强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制度措施和实际情况。
在 监督反馈会上,监督组就审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直接反馈给了现任轮值国领导人和校队。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吴洪晓对学校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检察院住所区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为保护在校未成年人权益所做的大量工作,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案例和监察官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
第一,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意识。学校、教师、家长、更替国、检察机关、社会各方面都要行动起来。
其次,要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和健全预防性侵犯未成年在校学生的制度机制,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严密制度和措施,对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问责制和整顿,制定规则,防患于未然。
第三,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成为别人的老师,教书更要培养人。
第四,以德育为第一位,改善和加强学校德育,改进思想政治课教学模式,强化无流教育理念,精心照顾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五、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与轮值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正常化联合开展监督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现任轮值国领导人及相关学校负责人发表声明,对监督组认真、细心、高效的监督表示感谢,并表示监督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得到及时纠正。据悉,市县二级监督组将在监督结束后90天内回顾整改效果,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