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通过网络交朋友,彭女士没想到自己的微信号会被骗子卖了。她不是期待已久的爱情,而是骗子的圈套。
最终,她被骗走多达1440万元。彭女士只是众多受害者之一。隐藏在爱情陷阱背后的犯罪团伙,有一套完整的作案模式,有人专门负责在珍爱网上“引流”,套取女性微信号,把微信号高价卖给诈骗分子,诈骗分子则根据微信号实施诈骗。
近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上获悉,团伙中负责“引流”微信号的5名湖南男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2021年1月到4月,两名主犯通过珍爱网共非法获得2700余个女性微信号。
攸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莫语”(微信名,暂未查实身份)等人是一个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被告人谢某生、谢某茂明知“莫语”等人犯罪团伙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二人仍然听从“莫语”的指示和安排,在珍爱网手机APP客户端从事“引流”非法活动,即在珍爱网手机APP客户端通过聊天套取女性微信号,汇总后推送给“莫语”,“莫语”按每条微信账号100元的价格支付报酬给被告人谢某生、谢某茂。
据统计,2021年1月份至4月份,谢某生、谢某茂具体操作“引流”女性微信账号共计2700余个,获得“莫语”支付的10余万元报酬,减除开支后二人实际获利5万至6万元。
而这些“引流”的微信账号中包括李女士、彭女士的微信账号。之后,李女士、彭女士分别被“莫语”等人犯罪团伙网络诈骗162万元和144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攸县法院的另一份判决书显示,在2021年3月、4月,谢某生、谢某茂还另外招募了3名男子共同从事“引流”非法活动。经法院查明,3名男子在珍爱网手机APP客户端具体操作“引流”女性微信账号共计370个左右,三人获利共计5千余元。
2021年4月21日,被告人谢某生、谢某茂在湖南道县被攸县公安局抓获归案。2021年5月20日,公安机关将另外三人抓获归案。
攸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生、谢某茂等5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案是共同犯罪,谢某生、谢某茂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审判决谢某生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谢某茂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余3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郑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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