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前媒体记者刘志月实习刘欢。
照片介绍了湖北省孝感市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开文在孝感市黑、帝岳特别斗争工作情况。
11月27日,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第1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孝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开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严鹏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理情况。
严鹏辉案是孝感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孝感市高新区严桥社区属城中建设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搬迁项目多,严鹏辉长期以严氏宗族族长“幺爹”的身份自居,操控基层政权、包办村中事务,以“族长”代替“村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民怨极大。
严鹏辉长期利用其宗族辈分及“三进宫”恶名,纠集笼络严姓宗族人员及亲属为骨干成员,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成员众多、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犯罪组织,在孝南区、高新区以及大悟县芳畈镇等地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在孝感市高新区多个建设项目中,严鹏辉指使团伙成员通过撒大粪、泼油漆、丢春雷等方式滋事阻工,并在强占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办公室”,摆太师椅、铺老虎皮立棍称霸,当众殴打德高望重的老书记造势立威。
通过把持基层政权,严鹏辉团伙强迫他人转让房屋、土地、林场,强行占地拆迁、强揽建设工程,违规开发小产权房和旅游山庄,先后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为达到控制基层政权的目的,严鹏辉一方面多次在村干部选举中,组织人员砸票箱、强填选票,破坏正常换届选举;一方面采取请吃喝、送钱财等方式拉拢腐蚀村干部,同时秘密录音录像设局围猎,先后有多名基层干部因此落马。
2018年初,湖北省扫黑办将该线索作为全省重点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孝感市随后将该案列为全市第1号督办案。
2018年12月13日,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严鹏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团伙其他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2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2月15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孝感市政府还成立“打财断血”资产处置专班,对9类涉案财产依法进行分类处置,推动“黑财”收缴清底,累计执行涉案财产8179万元。
何开文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孝感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6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9件,破获刑事案件1734件,刑拘犯罪嫌疑人233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0.03亿余元。
统计显示,孝感市已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2件915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235件858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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