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8月10日电(实习记者李天琦张冰清)最近因著名演员胡俊涉嫌以金融产品“悟空理财”为模特而被舆论风波笼罩。
有网友称悟空理财涉嫌欺诈,疑似34万人受害,涉及金额达390亿元。对此,@胡军工作室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的声明称:“胡军先生及其团队对于因此事占用公共资源和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致以最深的歉意”,但该声明一度被坊间评论认为不痛不痒、回避核心问题。明星代言金融理财产品翻车之后,可以“无责一身轻”吗?有法律专家向未来网记者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胡军应该退还相关的广告费、代言费等。
明星代言理财爆雷,早已不是新鲜事
金融理财爆雷这件事早已是屡见不鲜,甚至发展成了一个专门的金融术语。明星代言理财产品翻车更不是第一次。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6年以来,明星代言金融理财产品爆雷不断,据不完全统计,张铁林、黄晓明、郎朗、王宝强、赵雅芝等多位公众人物都曾深陷理财平台爆雷的舆论旋涡中。明星一纸轻飘飘的道歉声明背后,是无数投资者“不翼而飞”的血汗钱。
据公开报道统计,自2016年以来部分明星代言金融产品(未来网实习生李天琦制图)
今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介绍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表示,P2P网贷机构全部停止运营,未兑付的借贷余额压降到了4900亿元。过去五年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
2020年8月,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出借人的资金还有8000多亿没回收,有的肯定是很难再收回,但是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会配合公安等部门追查、清收,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最大程度上偿还他们的出资。
为此,国家也不断出台相关文件对其进行行业规范。2021年4月22日,银保监会曾发表《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
今年1月30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金融机构应当遵守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演艺明星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P2P平台爆雷如此频繁,为何仍有明星愿意为其站台?难道他们无需为平台爆雷负责吗?
代言明星如何承担责任?
中闻律师事务所沈斌倜律师分析认为:明星代言如何承担相应责任,广告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若存在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情形;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情形,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相关金融纠纷调解案件中,北京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也曾发布公告,认为在P2P平台爆雷事件当中,代言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其配合落实风险化解。
2021年5月1日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沈斌倜律师告诉未来网记者,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玖富金融爆雷,胡军应当退还全部的广告代言费和好处费。
然而,就以往案例的处理来看,金融产品爆雷后相关代言明星也仅是退还相关广告代言费而并未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2020年6月9日,投资者赵先生状告“九球天后”潘晓婷二审以投资者败诉结束。赵先生起诉称,因为看到了潘晓婷代言的广告“我是潘晓婷,我是中晋合伙人”,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及广告宣扬的观点,才进行了投资。现如今“中晋系”爆雷,作为“合伙人”的潘晓婷理应负责。
对此,潘晓婷表示,在接受代言广告的时候,并没有说过“我是潘晓婷,我是中晋合伙人”,画面上的口型和声音也是对不上的,广告存在剪辑或合成可能,故申请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认为该视频不具备鉴定条件,赵先生和潘晓婷对此予以认可。
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仅凭受害人赵姓投资者提供的广告视频,难以直接认定潘晓婷对涉案广告为虚假广告存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也没有证据证明潘晓婷牵涉在集资诈骗罪中,应当以一般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标准,而不应当以事后刑事案件的结果来倒推审查的义务。裁判文书显示,在“中晋系”爆雷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最终,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未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张新宇告诉未来网记者,虽然《广告法》规定,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否则也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通过是否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恐怕也很难保证广告的真实性。以胡军代言的理财产品为例,胡军可能确实试用了一下玖富悟空理财,但就算胡军的钱能正常退出来,这也不代表其他人的钱可以正常退出。所以,《广告法》的这一要求也很难对明星代言有实质意义上的规范作用。
投资者该如何避免掉入“金融陷阱”?
对于投资来说,资产安全往往是投资人最关注的话题。也正是为了保护自身资产,许多投资者才会选择将自身资产投资到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明星代言的金融产品中。
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明星代言爆雷不断冲击着投资者的信任。许多金融产品,最终变成了“金融陷阱”。
投资者应该如何保护自身资产安全,避免掉入“金融陷阱”中?
2021年4月22日,银保监会曾发表《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四要防止过度借贷。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某金融理财公司从业者指出,对于普通人来说,投资前务必学习一定的金融理财知识,不可因明星效应盲目投资,选择简单、传统、风险系数更易评估的金融理财工具。
此外,今年3月15日,银保监会召开主题为“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中,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表示,基于目前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乱象,将继续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还将出台专门的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压实机构的责任,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