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运营网络、文明网络,营造青兰网络空间,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制定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定和颁布与本网络有关的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
本网总编室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网站编辑等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不良信息举报部门负责受理、处置在鸡西新闻网站管辖下的鸡西新闻网、鸡西传媒网、魅力鸡西APP、鸡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刊载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具体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五)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六)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八)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它合法权益的;
(九)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国家利益、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道德风尚等方面底线的。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按要求负责接听法定工作日内的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以上记录均报送总编室,由总编室统筹受理。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网站总编室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3、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4、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告知举报人详细情况。
5、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涉及侵权的需举报,需举报人提供举报要件。
鸡西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67-2883103/288300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ixixinwen@163.com
举报QQ:525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