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8月30日晚,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街派出所(成吉思汗街派出所)受上级指示,前往火车站附近摸索处理和取缔黄色赌博成瘾线索。
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车站西街某公共厕所附近抓获拉客招嫖人员赵某某、刘某某二人。经查,赵、刘二人在红旗街经营小旅店,经常在周边向过往男性介绍、引诱其“找小姐”,当晚就是在二人正在向一名男性介绍此违法业务时被民警抓获。赵、刘二人对自己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赵某某、刘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案例二:……
8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东风路派出所民辅警经缜密侦查,在红旗街附近将正在介绍卖淫的违法嫌疑人苑某某当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苑某某以国贸大厦某出租屋为窝点从事卖淫活动,通过添加微信好友与嫖娼人员谈价钱、约地点,再通知卖淫女上门提供卖淫服务。经询问,苑某某对其介绍人员卖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东风路派出所依法对苑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日凌晨,东街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驾驶蒙A牌机动车行驶至新城区某道路后,与拉客招嫖违法行为人斯某某搭讪,双方谈好价格后,违法行为人斯某某便上了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准备进行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发现附近有民警后准备开车驶离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现场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与斯某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斯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新城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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