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宛报报道,根据繁昌法院微信公号消息,2021年6月18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法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王某、陈毛宇、卖淫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均并处罚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审理查明,2020年7月21日至8月4日期间,被告人李某先后邀集王某某、陈某三人合伙利用陌陌、微信等聊天软件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嫖客给马某某、颜某某从事卖淫活动并承担卖淫开房费用,从中非法获利。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且属共同犯罪。
法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为他人介绍卖淫属于违法犯罪活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被告人均系90后青年,因法律意识淡薄,陷入了犯罪的深渊,希望广大青少年朋友能够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摒弃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