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已婚女性因“网恋”诈骗183万韩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恋爱”六年来双方只见过一次面
(记者/黄素银通讯员/王军孙明耀)男人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女朋友”,6年间给“女朋友”转账了183万韩元,但双方只见过一面!7月8日,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通过网络游戏审理了实施“猪托盘”的通信诈骗案件,被告人赵某京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人民币15万韩元,并命令被告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天内赔偿受害者黄某被诈骗的183万韩元以上的钱。(威廉莎士比亚,《北方专家》)。
2015年,被告人曹某琼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被害人黄某。两人结识后,被告人曹某琼隐瞒其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的事实,使用“庞慧婵”这一虚构身份,与被害人黄某建立“恋爱”关系,取得被害人黄某的信任。期间,被告人曹某琼多次虚构需要做生意、自己及家人生病等理由,不断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2021年11月18日,被告人曹某琼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计,被害人黄某累计被诈骗人民币183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未向被害人退赔涉案钱款。
南沙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当前,人们通过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方式结识进而成为情侣的情形并不少见。对此,法官提示,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应当注意,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不要轻信在网络游戏中认识的陌生人。
本案中的被害人黄某由于婚恋压力,急于结婚,通过网络与曹某琼确立恋爱关系,在双方素未谋面的情况下轻信对方,长期多次向对方转账,六年间双方仅在案发前见面一次。网络交往过程中,尽量不透露个人隐私信息,更要警惕对方提出的各种借款需求,在进行转账、投资前务必三思,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黄小殷)
(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