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鹏
在有些人看来,新加坡出台“防操纵法案”是不那么令人舒服的,网络信息是新闻自由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他们质疑这类立法会不会妨碍新闻自由。但实际上,不单是新加坡,包括美法德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处理这类问题上的态度也大体一致。在价值与国家的效用、秩序之间,一个“理性”的国家没有任何理由不选择秩序和效用,兼顾价值和愿望。
提到今天西方的政治价值,除新闻自由外,我们还会联想到以投票选举为核心的民主、以自由竞争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以结社自由为核心的社会建设。许多人认为这些要素是建设一个现代政治体系的“基本要件”“基础设施”和“制度支撑”。坦白地讲,这些东西有其独特的价值,包含着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探索。但我们一定要清楚,这些所谓的政治“要件”很大程度上是“观念的”,却未必是“现实的”。一个重要的思考角度是,世界上有哪几个发达国家是因为这几个因素而发达强盛的?他们可能是发展的果,却未必是因;可能是价值的构建,却未必是历史经验和现实政治的呈现。很多人在这些概念与今天西方所取得的成绩之间,建立起一个不太稳固甚至是缺乏逻辑的关联。
法国大革命受益于启蒙运动,但留给法国最重要的遗产,可能不是自由,而是拿破仑建立的一套规范所有公民的崭新国家制度。英国率先建立起一套现代化的国家体制,在国家制度和国家能力相当健全之后,才敢于承认对抗性的社会概念。今天美国国内为了监测右翼言论、民主党阵营与外围左翼集团的联合,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西方自己的发展历程就足以证明,对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言论进行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这里倒不是说一定要走历史的老路,而是一定要讲清楚:没有超越国情、发展阶段以及政治逻辑的价值,更没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标准政治“要件”,发达国家自己也在艰难处理这些价值与自身政治问题的关系。对他国来说,应知晓所谓“普世价值”与制度移植都是有条件和成本的。
中国的优势在于,我们很早就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没有轻信与盲从这些价值,也没有采取极端排斥的态度,而是奉行“中道”思维和“务实”主义。一方面我们不拒绝包括西方在内所有政治文明的先进价值理念与发展经验,但一定要在中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中惠及国家发展和民众福祉,否则它就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我们坚持用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的方式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政治制度。
今天中国的言论自由和舆论场的发达,不仅取决于社会自身,更取决于工业化发展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条件的改善。过去20年,中国是互联网普及率上升最快的国家,国家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但另一方面监管者很早就清楚,过度放纵的互联网自由会产生扰乱社会发展的“次生灾害”,因此我们要坚持放管并用,不可偏废。
在价值和现实之间,国家要重视安全稳定和效能优先,兼顾社会的价值诉求和良好愿望,民众要有耐心和信心,不要片面期待政治文明的狂飙突进,而是要正确看待社会活力与安全秩序之间的关系。
在特定历史时期,传统西方价值理念曾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很大贡献。但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意识与之不相适应的部分就应更新调整。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应有为人类文明做贡献的自信,为“民主”“自由”等理念赋予新的内涵和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意识与时俱进。(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