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记者李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冬季居民家中如暂无人居住,只要在当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即可为家里的暖气办理临时“停暖”。
由于今年是政策出台第一年,在不影响供热系统运行调试的前提下,申请期限有所放宽,想要暂停供暖的用户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请。
《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中明确,暂停和恢复供热实施范围为供热采暖合同约定的单套房屋全部区域,单套房屋内不应局部暂停或恢复供热。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的新建房屋建筑,原则上不应办理暂停供热。暂停供热期间,如果想要临时恢复供热,也可提前提出申请。
不符合暂停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应书面告知用户原因。因暂停供热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他人正常用热的,不得办理暂停供热。某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时间较紧,如果需要暂停供热要及时办理。“因为通知比较晚,往年我们也有停暖,八九月份就开始提交申请,也就是在打压试水之前最好,因为现在打完压试完水了,管子里面有水,这个时候办停暖风险比较大,停暖作业是把您家的进水和回水全都给它断开,里边完全没有暖气,不过水。”
针对2022-2023年采暖期已办理暂停供热手续,并按照60%缴纳基本费用的情况,用户可向供热单位提出退差价申请,供热单位应按照30%基本费用收费并退差价。
“您得签一个停暖协议,如果实在过不来就加收费员微信,给您一个电子版的,越快越好。带着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写一个停暖申请。原来北京收的是60%的基础热费,停暖也需要交一个基础的设备维护费,比例是30%。开通的时候有一个300元的开通费。”某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说。
近年来,居民集中供热采暖用户中有暂停供热需求的越来越多。市民通过来信来访、12345热线等方式,对暂停和恢复供热的意见建议逐渐增多。2010年版示范文本虽然提到暂停供热相关内容,但未明确停热范围、双方责任和停热期满延续等事宜,所以容易因协商不一致产生矛盾纠纷。每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暂停供热事宜也多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此,北京市城管委编制并正式对外公布《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表示,供热暂停和恢复的调整是基于老百姓实际需求,也是精准化治理的一个体现。
“比如许多民众通过12345向政府提出来,这是从普通民众的需求出发,根据老百姓的最终需要,对原来的集中供暖可以申请暂停分到每一个户去进行。当然,这也是我们政府在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的前提下,更精准地满足每一个用户的需求,并且能够更加节约每一个用户的经济,是当下精准化治理的一个体现,也是我们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一个更好体现。”王丛虎认为。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