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昕委员连续7年跟踪环境污染治理问题
治理环境污染 还需亮出法律利剑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保健食品分会理事长刘昕(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高航)环境污染治理是近来年两会热议的焦点,但治理还需从源头抓起。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保健食品分会理事长刘昕连续7年跟踪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他经过多年调研发现,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等环境激素污染物就是污染的源头。邻苯类塑化剂是现代塑料工业最大的助剂品种,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儿童玩具、医疗制品、饮用水管、电线电缆、汽车配件等各个领域。
“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是一类具有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的环境雌激素,存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潜在毒性,可引发系统功能紊乱,影响内分泌系统,可能通过胎盘脂质及锌代谢影响胚胎发育,降低男性生殖能力等。”刘昕建议,对可能危害人类健康及降低生殖能力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等环境激素污染物,要列入国家或地方环境监测目标化合物检测范围。
去年两会上,刘昕提交了一份《关于对可能降低人类生殖能力的环境激素污染物应引起高度关注的提案》。去年9月下旬,刘昕收到工信部经商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提案答复的函件。函件中提到,开发安全无毒的环保型塑化剂将成为“十三五”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国家将在“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环保型塑化剂的政策支持力度。
刘昕还认为,现代农业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致使土壤生态遭到破坏,由土壤污染和水污染派生的食品、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蔬菜种植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已成为威胁我国粮食安全生产的一个严重环境问题。国家应出台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实施,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在颁布实施之前,鼓励省级政府制定土壤环境保护与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另外,对企业排污不达标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昕说,从一些老牌工业化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来看,法律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利剑。目前我国刑事立法中尚无危险犯的规定。引入环境犯罪危险犯的规定,确认只要是危害环境治理或使大气环境处于危险状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其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刑法的预测、指引、威慑及惩罚作用;既可以弥补行为犯的不足,又可以防止结果犯的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