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细、四简、五跟进”大庆萨尔图检察院推进简易程序提升效率
新闻来源:黑龙江经济报 2015年11月13日 8版 头题
本报讯(孙明旭)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坚持“以简易程序作为案件办理首选程序”的工作理念,采取“三细、四简、五跟进”的方法,努力推进简易程序适用工作,有效地缩短了诉讼时间,减少了诉讼环节,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年以来,共收到已判决轻微刑事案件189件239人,其中法院最终采纳简易程序建议进行审理133件162人,轻微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0.4%。
从三个方面进行程序细化,确保简易程序的适用质量
细化案件筛选,选好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制定了《公诉案件繁简分流及分类办理制度》,对刑事案件进行梳理,繁、简分类,对危险驾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财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书面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细致的筛选和甄别,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集中开庭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细化案件审查,把好简易程序证据关口。严格证据认定标准和证据审查机制,认真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确保讯问的针对性。通过对简易程序案件的严格审查,共依法排除各类非法证据3份。在办理李学庆盗窃案件中,根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和现场视听资料,排除了一份供述笔录,实现了办案效率与证据充分的统一。
细化庭前环节,做好简易程序庭前准备。对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征求其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着重了解律师对案件定性、证据、量刑方面的意见,提前掌握律师收集到的证据材料,预测诉讼走向。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向司法部门发出法律援助函5份,为12名当事人免费提供了法律援助。为确保检法审查意见的统一,与法院就量刑建议工作进行专题探讨,坚持向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今年以来,提出量刑建议189份,法院采纳180份,采纳率为95%。
从四个方面进行程序简化,提高简易程序的适用效率
简化庭前证据交换。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在移送审查起诉前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合法。经主诉检察官与法院沟通并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可不单独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而在庭审中直接出示各方证据,做到“一步到庭”。
简化庭审调查环节。庭审时,对于公诉部门提交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无疑义的,可以部分宣读起诉书。犯罪嫌疑人认罪的,简要讯问犯罪事实,举证时只说明证据名称及证明问题,不需要全文出示。通过简化庭审环节,缩短了出庭时间,庭审时间从原来的大约1小时缩短为20分钟。
简化法庭辩论程序。对简易案件中罪名不存在争议、只对量刑情节存在争议的,公诉人可以事先书面提交量刑建议,也可以当庭提交量刑建议,对量刑的事实、证据进行阐述和辩论。整合庭审中的询问、辩论和陈述环节,糅和到对证据的质辩,对法律法规适用的质辩等案件焦点问题的审查环节中去,形成证据、法律审查与辩论、询问、陈述相统筹、相结合的庭审过程与效果。
简化案件审判时限。积极与法院沟通,经过上述环节,能当庭宣判的,要求法院尽量当庭宣判,缩短诉讼案件审判时限。通过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判时限控制在20天之内。我院办理的马西河危险驾驶案,从审查起诉到宣判送达仅用了7天时间。
从五个方面进行配套跟进,保障简易程序的高效推进
制度跟进,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实施方案》、《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以及《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举证须知和要求》等文件,通过制度建设确保适用简易程序工作落地和规范运行。
人员跟进,确定专门主诉人员。挑选3名公诉业务骨干成立办理简易程序案件主诉组,专门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工作。通过专人办理简易程序案件,有效节约了办案资源,让其他办案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的重大案件,确保大案、要案的办理质量。
管理跟进,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由主管刑检的副检察长负责简易案件的统筹协调、程序的规范管理和定罪量刑的整体把握。主诉组做出审查起诉意见后,主管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长进行审核把关,形成了“三级审核制度”,做到案件质量层层把关。
调研跟进,注重及时总结调整。组织专人负责对简易程序案件单独建档,数据单独统计,定期进行汇总分析。我院将《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的研究》确定为重点调研课题,通过开展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足,并总结好的经验作法。
协调跟进,积极做好沟通引导。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尽量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审理,今年以来,对11批次58件同类型的适用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出庭公诉,提升了庭审质量,达到了庭审提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