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宁晋走向辉煌先进模范人物
李炳良
李炳良(1937——2012),男,汉族,河北省隆尧县人。早年在原籍和邢台地区财贸学校读书,1953年1月参加工作,195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4日至1984年8月任宁晋县委书记。他在宁晋任职仅8个月,但工作期间,锐意进取,大胆改革,全面推动了我县各种体制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
上任伊始,便根据中央【1983】39号文件精神和省地委要求,积极推动全县县级机构改革工作,至1984年1月底,全县设县级机构5个,即中共宁晋县委、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县政府、政法部门等也设置了相应的下属工作机构。改革前的20世纪80年代初,全县妥善安置了一些“平反”后的领导干部,部分机构冗员繁多,不符合上级规定的领导指数要求。李炳良同志大胆改革,在做好“文革”期间任职的干部与平反复职老干部的妥善处理的同时,大力提拔年轻有为的新干部,并积极稳妥地做好了新老干部的平稳过渡工作。其次是在在公社行政机构改革方面,由原来的公社建制改为乡建制。4月,全县39个(不含1979年划归大曹庄农场的大曹庄、徐家河两个公社)人民公社委员会改为5个镇,34个乡。按照精干原则和“四化”要求,各乡镇也配备了年纪轻、素质高、学历高的精干干部队伍。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尤其在农村经济建设方面,他带领全县干部群众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全面贯彻省、地委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经验,推动全县农村商品生产快速发展;带领全县大力推动全县统购改税试点工作(省委确定宁晋、藁城为试点县)。号召全县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全面发展乡镇工业。在1984年底,全县生产总值达30131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305元,比1983年有大幅度提高,其他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财政收入、农林牧副渔总产值及粮食总产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抓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不忘全面作好思想领域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承办单位:
县档案馆、党史办、方志办、融媒体中心、政协文史委。
责编:张 括 杨 蕾
编审:李三虎 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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