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6月13日讯记者今天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公布9起案情,其中4名科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决定逮捕。
根据案件公布情况,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张店分局车站中心税务所原所长崔厚臣(副科级)决定逮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淄博十一中国际部原副主任郭维泉(副科级)决定逮捕。以涉嫌受贿罪对临淄区中医医院原副院长王银生(副科级)决定逮捕。以涉嫌受贿罪对原淄川区安监局局长、淄川区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兼编办主任郝光茂(正科级)决定逮捕。
日前,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许峰(正科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提起公诉的张德乾涉嫌盗窃一案,一审被沂源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提起公诉的高克鹏涉嫌盗窃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提起公诉的崔洪波涉嫌盗窃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王瑞伟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