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原创发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
当今社会,学历越来越重要,学历已经不单单会影响工作薪酬,还会对生活起到意想不到的影响。为此,有人就想到了学历造假。但是伪造假学历,这种行为属于犯罪。8月11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制售假学历的案件。
在安源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现场,4名被羁押的被告人通过云视频,与现场5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共同出庭受审。公诉书指控,被告人绍某与金某两人合伙一起销售假学历毕业证业务,并逐步发展下线通过互联网招揽生意。
公诉人:“伪造高等院校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制作的假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各被告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公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举证阶段,公诉人指控,为了获取更高利润从去年8月开始,绍某先后在网上购买了雕刻机级木质印章来雕刻假章,并由下线将假信息录入到相应的假学历网站,供办证人员查询。截止去年10月,金某等人共伪造学历毕业证至少4274本。
9名被告人当中,黄某林系萍乡本地人,其它8名均是河南或河北人。该案从下游的网上售卖到制假,被警方一网打尽。
公诉人:“网安部门发现线索后,然后从公安部层层转到萍乡市。抓获黄某林之后,发现他同时在萍乡市区、安源区和莲花县那边都有贩卖假证的行为。安源公安分局接手案件后,通过技术手段,查获到了制售终端。”
庭审调查环节,检方指控,绍某的团伙还同时伪造不同校名的假印章、配合制造假学历,每套假文凭从350元到750元不等对外发售。
庭审结束后,9名被告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认罪悔罪。
被告人金某:“当初做这事,是我经济压力大。进来看守所之后,我每天都受到良心的谴责,好多次都梦见父母。”
9名被告人完成了自我陈述后,合议庭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不仅伪造、贩卖假学历学位证明涉及违反犯罪,买受使用假学历的人,也会触犯相关法律,当事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