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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容少女获赔180万 曾一审获赔172万不服上诉
毁容少女获赔180万 曾一审获赔172万不服上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备受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昨日有了最新结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赔偿二审判决周岩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04993.7元。
周岩身上有五处残疾
2011年9月17日傍晚6点多,陶某某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卧室内与周岩发生争执,陶某某将雪碧瓶内的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周岩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周岩全身烧伤面积达28%,身体多部位重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左耳部分缺失,双手功能受限。周岩在合肥做了一次气管及创面切开手术,四次从自身取皮进行植皮手术,随后赴北京一家医疗美容医院进行背部安装扩张器手术。
经鉴定,周岩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该案民事赔偿一审判决周岩获赔172万余元。双方不服,均提出上诉。
毁容少女获赔180万 曾一审获赔172万不服上诉
毁容少女获赔180万 曾一审获赔172万不服上诉
二审获赔一百八十万
昨日,周岩身穿黄色毛衣,参加民事赔偿二审判决。一审时,周岩提出各项赔偿金额为467万余元,二审时索赔金额不变。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周岩被烧伤系陶某某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所致,对周岩的损害后果应由陶某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肥中院判决周岩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具体包括医疗费559031.2元、残疾赔偿金3235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康复费194400元、营养费21900元、补课费100000元、床位费(含陪护人员床位费)341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4060元、陪护人员伙食费29036元、护理费87082.5元以及其他费用。
陶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4993.7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0000元),不足部分由陶某某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日下午,周岩拿着判决书一言不发地离开法庭。
陈康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