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丰富活跃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通过完成九大任务,加快促进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回暖和消费回升。
这九大任务包括:
推出系列惠民便民措施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推出旅游线路或旅游目的地优惠套票。
发挥政府协调和引导作用,鼓励支持各地区出台惠民补贴政策,联合大型APP金融平台企业,共同筹措资金,对公众看电影、看戏剧、读书、读报、景区游览等文化和旅游消费支出,通过发放消费券形式给予一定补贴。
推动沈阳经济区、沿海经济带、辽西北等区域内城市加强合作,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推进各类市场要素集聚
加速建设旅游主体功能区,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四季宜游的特色旅游目的地。
启动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择优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
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活力
支持各地区引进文化和旅游战略投资者,加强文化和旅游资本市场运作,打造产业领军企业和骨干龙头企业。
促进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项目。
鼓励发展与自驾露营、生态康养、冰雪温泉、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汽车租赁等服务。
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动旅游民宿精品化、品牌化发展。
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运营水平,引进和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推动技术、金融、人才、市场等公共服务体系创新。
培育网红基地,推动网红与景区和酒店等旅游企业合作,通过直播带货、后备箱工程等模式,提升“旅游+”“+旅游”新产品的供给能力。
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
引导和扶持重点景区基础设施改善,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
重点推动自然类景区加大秋冬季产品和适合工作日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着力补齐淡季经营短板,提升景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力度
围绕“发现辽宁之美,感受辽宁之好,我在辽宁等你”全省旅游宣传主题口号,组织开展辽宁“四季宜游”主题推广活动。重点旅游线路包括:
结合湿地河口和乡土乡情,重点培育沿海六市江河入海口春季观鸟浪和沈鞍营大乡村赏花踏青游精品线路。
结合生态康养和亲子研学,重点培育滨海避暑旅居游和辽东森林避暑养生游精品线路。
结合弘扬抗战和抗美援朝等爱国精神,重点培育沈阳—抚顺—本溪—丹东环线和大连—丹东—本溪—鞍山—营口环线秋季赏枫游精品线路。
结合工业遗产和非遗民俗,重点培育沈阳经济区都市群、辽东山林冰雪温泉游和辽西文化走廊精品线路。
积极构建滨海大道对接京津冀衔接鸭绿江沿线北方最美自驾游和哈大、京沈高铁、长白客专等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
丰富假日及夜间文化和旅游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引导乡村旅游集聚点增加夜间游览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向广大市民提供夜游、夜读、夜娱等便民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
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与周边剧院、演艺场所进行合作,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建设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扩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
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邮轮游艇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等业态发展。
促进文化和旅游与农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发精品民宿、家庭农场和休闲现代农庄等新业态,加快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促进文化和旅游与工业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汽车房车、户外装备、冰雪旅游装备等旅游制造业,鼓励推动汽车、家电、食品饮品等与生活关联度高的企业开发工业旅游。以省内国家工业遗产项目为核心内容,打造“新中国工业摇篮之旅”文化和旅游产品。
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产业。
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秩序管理,强化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
深化“辽宁人游辽宁”主题活动
开展市民周末度假游和乡村生态休闲游系列活动,让乡愁共鸣、乡情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