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艺人刘乐妍在微博发表长文,否认自己曾经被多人强暴,但直指内地导演石筱磊曾试图”以陪睡换角色“来潜规则自己,并在自己反抗的过程中多次被其殴打。对于此次”陪睡换角色“事件,另一受害人刘美含发声明维权,详细描述了与副导演石筱磊的共事经历,对其恶意中伤行为发出律师声明,并呼吁对演艺圈抱有梦想的新人们,向娱乐圈潜规则说”不“!
刘美含表示,2015年8月2日,第一次在工作环境下与副导演石筱磊见面,也是唯一一次见面,并且与其保持普通朋友关系。2016年5月31日,第一次从友人处听说副导演石筱磊在外散布的“陪睡换角色”谣言,但当时由于在拍戏,没有第一时间了解情况,2016年8月26日,突然微博涌现大量含“被潜规则”“上位”等不堪字眼的留言,同时还有3条“说服他人”“陪睡换角色”的语音证据。最后,刘美含表示,自己不会用也不屑于用这样的手段去获得任何工作机会,并警告石筱磊:见声明后24小时内,于微博平台及微信平台向我正式道歉!若日后再发生名誉侵害或类似事件,会毫不犹豫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以下为刘美含微博原文:
致广大需要了解真相的网友:
沉默不代表默认。
由于事发突然,联系律师需要时间且周六日无法盖章出函,故延至周一声明,这是沉默的原因。
本应对于副导演石筱磊吹的牛一笑置之,但事件不断发酵已致本人名誉受到严重侵害。为了维护我本人的名誉 以及更重要的是 不让更多对演艺圈抱有梦想的新人姑娘们受害,我决定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委托律师发出以下律师声明(见图)@电影人石筱磊 。
以下是详细的事情经过。
2015年8月2日,本人于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飘Home第一次在工作环境下与副导演石筱磊见面,之后在微信上如同普通朋友一样偶尔互相点赞和留言,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交集,至今也没有第二次见面,在工作上没有任何合作,更谈不上其它关系。
2016年5月31日,本人第一次从友人处听说副导演石筱磊在外散布与我的谣言。友人接到内容为 副导演石筱磊要求以陪睡换角色 的电话,期间提及本人是“由他一手推出,并长期与我保持不正当关系”。友人告诉我后我很震惊,考虑到事发突然友人并没有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且本人当时在横店拍戏无法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于是只好选择沉默,并未警告石。
2016年8月26日,突然微博涌现大量含“被潜规则”“上位”等不堪字眼的留言,于是我搜索了前因后果:是名为“刘乐妍”的台湾女艺人发微博控诉副导演石筱磊以角色为由提出性交易,同时附上3条语音证据。在第三条长达600分钟的语音(现已作为证据留存原件)中,副导演石筱磊为说服该艺人发生关系,列举了他所谓的“成功案例”。在第三条语音的第8-9分钟处,石提到我的名字。
对于副导演石筱磊捏造事实的这件事,我震惊之余也很失望。仅是交谈不超过半小时的一面之缘的人,为何在他的口中我变成了如此不堪的形象,我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失望。庆幸的是,了解我的朋友们以及粉丝们根本不当回事,因为我的性格、我的形象、我的三观如何,他们很清楚。但对于不了解我、不了解演艺圈的普通大众而言,我可能就会成为他们心中“不洁身自好”的女演员。我有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引以为傲的教育背景,还有一些反响不错的电影电视剧作品,我坚持以作品说话并一直努力完成每一项工作,我不会用 也不屑于用这样的手段去获得任何工作机会,还请不明真相的群众们悉知。
然后我想说说我接触到的“演艺圈”。
自2005年(14岁)出道拍摄第一部电视剧至今,我已经有较为丰富的演艺经历。从一开始在父母陪同下到剧组敲门递资料跑组,到现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一些剧组认可并时常获得邀约,踏入演艺圈的这11年来,我从未遇见过任何一次有超过工作之外的交易要求,我身边接触到的演员歌手朋友们也都是在堂堂正正的努力着。那些闻之色变的“潜规则”也许存在,而且我相信不论在哪个行业都会有行业内的“潜规则”,但我所看到的演艺圈,大部分都是和我一样努力认真的演员们和遵守行业规范的工作人员们。
最后,鉴于已经两次听说副导演石筱磊在外散布关于本人的流言 并向女演员提出不正当要求,不难推测还有更多其他受害者。此番本人在维护自己名誉的同时,更希望广大对演艺事业抱有梦想 但初出茅庐不了解行业的新人女演员们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对不正当要求坚决说不!!若日后再发生名誉侵害 或类似事件,我会毫不犹豫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刘美含
于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
最后刘美含附上律师声明,表明自己维护名誉的决心。
《余罪》中骆家龙扮演者张承转发刘美含微博,并表示:
和美含相识多年。 一直被她的敬业认真感染着。 每次努力准备角色认真研究。 支持美含。 然后那个什么副导演。 虽然我不认识你。 但是我想警告你。 要TM点儿脸。 一男人说话动点儿脑子。 骂人的话不多说了。 咱不是一素质。
对于张承的挺身而出,网友纷纷为其手动点赞,大赞其为正义发声!
欢迎关注头条号:八卦王子,为你提供最新最全的娱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