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80,265,99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7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3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规规定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12.972-0.227)/(1+0.4)=9.104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Q=Q0×(1+n)=111,463×(1+0.4)=156,048股
Q=Q0×(1+n)=490,000×(1+0.4)=686,00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调整后已授予但尚未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12.972元/股调整至9.104元/股。前次回购股份数由111,463股,调整至156,048股;本次回购股份数由490,000股,调整至686,000股。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附:简历
王致勤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9月至1992年5月,就职于南京第二钢铁厂;1993年至1995年,个体经商;1996年1月至2003年3月,任南京劲草服饰厂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艳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1980年至1994年,就职于南京电力仪表厂;1995年,个体经商;1996年至2003年,任南京劲草服饰厂设计总监;2003年至2010年3月,任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设计总监;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
陶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6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南京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厂长助理、厂长、董事长;2009年7月至2013年2月,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入职,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周景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2年,任南京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任、经理;2002年至2009年12月,任南京永丰医用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任本公司商务中心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朴正根,韩国籍,1970年7月出生,本科毕业。1996年1月进入韩国衣恋集团;1996年至2017年2月历任衣恋集团财务部长,人事劳务部长等职;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任Teenie Weenie事业部财务部门长;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Teenie Weenie事业部财务部长兼任VGRASS事业部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