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圣诞节,在上海虹口的一天主教堂,参加的人数就达到三千之多,当时的报纸都惊呼,“不可谓非一时之盛事也!”越十年(1909年),报刊就开始感叹中国人的喜欢热闹,说“初十日为中国冬至,马车络绎前赴张园者不知凡几。昨日为西国冬至,马车络绎前赴张园者又不知凡几。中国人真不肯辜负良辰佳节哉!”
其实,说中国人爱凑热闹,只是圣诞节流行的一个因素而已。这个节日受中国人民所待见,离不开两点因素:一是自身的世俗化的努力;二是商家的推销。
民国初年,上海教会组织就在圣诞节前后排演滑稽剧、音乐演出,搞文艺游行,还有圣诞老人派礼物。中国人民爱看热闹,很快就咸与维新。到20世纪20年代,在上海的圣诞节就不单单是外国人和教中人士所参与的“PARTY”,连一般的普通民众也能与之同乐了。
当时基督教青年会的组织负责人吉尔达(J.H.Goldart)感慨地说,早先圣诞老人只光临西方国家,现在与中国老百姓欢喜结缘;圣诞老人所得到的礼遇,“日形隆盛而新奇”。
一位名叫罗运炎的,在报纸上刊文由衷地说,
“所以基督圣诞四个字,似乎已经弥漫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心坎,真可称得起‘普天同庆’了”。(《基督圣诞精神》,载《申报》,“申报星期增刊·圣诞号”,1920-12-19)
与欢乐的节日相配的,则是圣诞节染上了商业的气息。作为典型符号的“圣诞老人”,被商家开发成了商品的代言人。20年代有一家马玉山公司,从12月初开始,直到圣诞节结束,连续在《民国日报》上打了二十来天的广告,那画风是这样的:
● 马玉山公司阳冬礼品广告,载《民国日报》,1920-12-25
同期,在《申报》上打玩具广告的中德商店,说送玩具给孩子,不仅能够培养他们的好奇心,还能培养其坚韧的信仰,对于国家和社会大有裨益。还说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教中人士,都应该送礼,“因购礼物馈送亲友,其原因欲以联络感情,至应时守礼,初非主要也”。
于是,圣诞老人一下子又变成了商品的推销员:
● 中德商店广告,载《申报》,1923,1923-12-24日,第15版
在世俗化和商业化的双重夹击下,在上海欢度佳节,圣诞节已隐然压倒了中国传统的冬至节。30年代,那位被陈寅恪赞誉诗文写得好的黄濬,就已经叹息两个节日的此消彼长了。
● 黄濬(1891—1937),字秋岳,福建福州人。诗文写得好,珍爱传统文化,后来做了汉奸
他说,往日的风俗习惯,冬至日应该送鞋袜给公公婆婆,可是现在的人们只知道有圣诞节,不知道有冬至,“但知有圣诞老人赠儿童玩具之袜,乃至新妇多不愿有舅姑,遑论有献袜乎?”,搞不好的话,“冬至之名,将幸托耶稣以存”。(参见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
到了民国后期,一位笔名上官大夫的撰稿人,奔波于上海、香港、桂林、重庆等地,每到冬至前后,看到的满眼都是西方圣诞节的景象,他禁不住心生感触,投稿发文说,
“说来奇怪,自从有了‘外国冬至’以后,原有的中国冬至便从此淹没不彰,每一个中国冬至都在不知不觉中过去,而每一个‘外国冬至’却没有一个不是狂欢的日子”。(《冬至当然外国好 葡萄美酒夜光杯》,载《申报》,1946-12-25)
这就等于承认,圣诞节这个舶来品,在中国的大城市里,已经成为中国人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建国后,人民政府推行了一套不同的治国政策,对于资本主义文化的清算非常彻底,结果,不单单是“外国冬至”的名号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且作为狂欢的“圣诞节”也退出了人民群众的公共生活。直到改革开放,圣诞节才重新回到人民群众的视野里。
顺便说一下,从《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算起,基督教文化在中国已经1300多年了,比《弟子规》长1000年。文化保守主义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