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戏吗?那个人真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以前大家制造传闻还是隐隐约约的,这次居然指名道姓,我咨询过律师,说这样已经构成诽谤罪。现在这个事情已经交给我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并已就这篇文章内容严重侵害我名誉权的部分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正式立案。我相信法律自有公断,造谣者会受到该得的惩罚。”
事实真相:许晴为某女星背黑锅
2002年,许晴与前夫刘波共同的朋友、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被捕。此后,许晴是王雪冰情人的传闻流传甚广,她被称为“行母”。只要她出演一个新戏就会被翻出来一次。许晴的一个律师看不过去,到法院调出了王雪冰的案宗,案宗上,王雪冰承认自己有3个情人。但律师告诉许晴,这些女性的名字都不能报,她们都还跟别人有关系。
2006年,《南都娱乐周刊》记者卓伟综合已有报道、传闻信息,并做了一些采访,写了一篇有关许晴人生经历的文章。卓伟对《人物》说,许晴的律师给他打电话提出抗议,“并不是因为王雪冰这个事儿,而是因为她父亲的事儿”。卓伟去了许晴父母所住的大院询问了她父母的婚姻情况,文章中提到许晴父母离异,父亲与一个比他小20多岁的保姆结婚。许晴通过律师客气地提出抗议,说这个是完全失实的,她父亲只是对保姆、下属、警卫员都特别好而已。
三四年后,卓伟干狗仔队偷拍许晴,那时许晴跟卓伟通过一个电话,“态度也挺诚恳的”,这次许晴提了一下王雪冰的事,“就是说这个女明星另有其人,然后她为那个人背了不少年的黑锅,但是那个女明星是谁呢,她也没有说。”
许晴透露,前年她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朋友在电话里让她跟另一人通话。你知道我是谁吗?对方问。我不知道,许晴说。对方说他是王雪冰。“当时他刚出狱。”许晴回忆。
许晴说雪冰哥你简直害死我了,对方笑着表示网上的新闻他都看过了。他看到许晴在《鲁豫有约》中直面质疑,回答“一个国家能让行母来演国母吗”,他觉得这个女孩坦荡极了。
“但有一点我要跟你纠正错误,”许晴重复王雪冰的话说,“你说咱们俩没单独在一起过,你忘了,在XX那个院子里,咱俩打过乒乓球啊……旁边应该没人啊,至少两分钟、5分钟没人啊。”
刚传出这个绯闻时,许晴埋怨过会不会王雪冰在自己吹牛。听到王雪冰这么说,许晴一下子释然了。
“我一直特别霸道地说,喜欢我的人,一定都是善良健康的,不喜欢的一定不健康,一定不善良。”5月10日,许晴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是我特别自信的,你们写都没有问题。”
热辣评论:女明星为何总陷“包养门”
为什么有如此多的女明星和嫌犯之间有一段“往事并不如烟”?改革开放初期,或者说直到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在飞速发展与逐步规范之间徘徊,巨大的利益并不总是被守法良民获得,许多人的发家史是不敢拎出来见光的。但因为他们都富了,自然要寻找与财富相媲美的东西,比如美色,比如名望,那么没有比臂弯里挎着一双当红女明星的手更惬意更出名的了。而对女明星来说,有时候机会是实实在在的金钱堆出来的,比如投资拍戏请你又唱歌又出演,比如签个长期而又有效的合约——红不红就要看个人的造化了。但总不能让人家白掏钱,美女也得掏出点什么,或者是美貌,或者是青春,或者是N多年的蒙在鼓里。
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在那些男人东窗事发后都无比坦然甚至冷若冰霜?那是因为双方压根就没把交往建立在真挚感情的基础上——只不过是成名成家道路上的小石子,就算被绊了一下又何来的悲伤?
她们,是影视歌坛人靓歌甜的当红明星;他们,是叱咤风云非富则贵的富商大款,如果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抱着正确的目的相遇,那该是多么完美,这在西方叫做“公主遇见王子,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在中国叫做“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可惜的是,他们要么就是隐藏在人民内部的化名逃犯,要么是刚刚被捉拿归案的奸人坏蛋,已经被关进高墙的他们,把所有的是非和流言留给女人去面对。多亏咱娱乐圈的大姐大们也不是吃素的,赶紧声称“二人只是一般朋友”是必不可少的,实在推不掉干系的也要来一句“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你还想追问?抛给你一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是客气的,骂你“像死鬼冤魂一样缠着我”可就不好听喽。
其实没有人想看到这些女明星们哭哭啼啼痛数革命家史,现在这样毫发未损青春依旧不是也挺好吗?人气美剧《绝望的主妇》中说过,“everyonehasadirtysecret(每个人都有一个肮脏的小秘密)”,女明星焉能免俗?也许这秘密并不是肮脏的,甚至在当事人眼里是纯洁美好的,只要它一天不被挖掘出来,有人就可以继续揣着它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