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什么?
刘省伦:按照上级部署,今天上午9时30分开始,全市公安机关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各警种、各县(市)区分局同步举行集中活动,主要目的是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果等,揭示涉黑恶违法犯罪手法和社会危害,营造人民广泛参与,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在长春市局集中宣传的同时,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同步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将出动1000余名警力,设置60个宣传点,制作100余条条幅、1万本应知应会宣传册、15万份宣传单,在人员密集、主要街路、重点部位等地点悬挂并发放,正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及时兑现奖励。
借此机会,我再次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1—82532665,来信来访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458号(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北方法制报记者:林亚东支队长您好,请您介绍下长春市公安局在扫黑从除恶工作中,打掉哪些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具备哪些特点?
林亚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春市公安局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24个,通过深度分析研判,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公安机关对涉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摸排,侦办了农安县以村书记陈某某为首、南关区以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梁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打掉了九台区以村支队书张某某父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
二是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医院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重点核查、开展攻坚,相继侦办了垄断长春市豆制品经营市场的刘某某涉黑犯罪团伙、垄断长春市餐具消毒行业的孙某某涉黑犯罪团伙及垄断吉大一院医疗救助行业的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
三是公安机关对涉及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犯罪线索及具有锋芒性团伙犯罪线索进行了细致排查,及时发现了隐藏较深、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侦办了南关区以邹某某为首(忠义会)、经开区以刘某某(血杀帮)为首、新区以陶某某为首,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犯罪团伙。
四是公安机关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开展专案攻坚,及时打掉了以礼某某为首、以杨某为首、以曹某为首等11个“非法追索债务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公安机关对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开展专案攻坚,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27个,其中已判决榆树市陈某等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下步工作中,长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重拳出击,铁腕惩恶,确保稳、准、狠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为创建平安幸福长春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