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女人是刘,她也是岳云和岳磊的生母。刘某和岳飞约为徽宗正和八年的结合,是根据岳云的出生日期(宣华元年6月)推算出来的。不幸的是,这个女人在两次再婚后,不能忍受困难。
《会编》册李伯七解释说,岳飞掌握兵权的当天,向楚州韩世忠处派遣使节送信,王忠臣收到回信后准备回来。这时,韩世忠叮嘱王中臣回到岳飞身边,他的结发妻子嫁给了自己手下的一个护卫队,让他赶快去接结发妻子。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没有回答。最后,韩世忠的大嘴被皇帝刺伤,岳飞被迫常驻。“当初过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里服侍老母,没想到这家伙再婚了两次,我真是恨之入骨啊。已经派人给她送了500管(够两三口人住一个月),帮助她家,恐怕天下不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以免传出抛弃妻子的诽谤。)
第二个女人只是《金佗稡编》册9 《遗事》中看到的出轨传说。
岳飞家一直没有妾服务,有一天黄种(岳飞的机要秘书)出去办公,听到了岳飞纳斯人的女儿是妾的传闻。黄忠回来后,很快问岳飞,岳飞说:有这样的事,四川吴杰(另一位中兴名将)派人跟我讨论军事问题。我邀请他吃晚饭。他被饭桌上的冷落吓到了。(也就是说,没有歌舞伎什么的来助兴,宋诗豪门宴会、酒菜不放在桌子上,而是用一种手法端盘子轮流尊敬客人。) ,回去对吴宣甫说。
于是吴杰认为岳飞的眼光太高,便给岳飞发了(一贯的)利川密码,买下了石飞的女人。岳飞也知道这件事后,没有看到这个名酒,只是站在屏风后面,我家上下都穿着麻衣,吃的也只是咸的杂粮,如果你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吧。不然就回去吧。那个女人吃了笑,岳飞把她送回去了。
岳飞的第三个女人就是他和“执子之手,带着儿子和老人”的李娃。
据王曾瑜老师说,伊瓦在建炎四年住在宜兴,生岳霖在建炎两三年之间要和岳飞结婚。她比岳飞大两岁,出嫁的时候已经28岁了。伊瓦是个非凡的女人。岳飞不在军队里。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想造反,什么也没说。只有部署妥当,酋长们才会聚集在一起,当众公布调查结果,毫无防备的叛乱将被斩首。
但是岳飞对伊瓦施加了严格的限制,允许他“抚摸他的妻子和儿子,以银结博得欢心”。绍兴11年到绍兴31年的21年里,伊瓦带领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辛苦度过了月亮。他们遭受的是对流释放人最严厉的偏管型,严格限制个人自由,每个月都要向监督官展示身体。在这种情况下,伊瓦都可以说是“患难不改闲操”,使世人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