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0日讯(通讯员 王昱淇 记者 万凌云) 当今社会,许多人都喜欢在社交媒体上吐槽生活、发表言论和看法。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也包括其中。
扬中警方介绍,2021年11月23日,余某在扬中市区环城南路附近接送家人,因其车辆违法被执勤交警贴了“违停告知单”。由于其之前已有多次车辆违法被处罚的经历,余某心生不满并拍摄下一段交警执勤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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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回到家后,为了泄愤将视频发至朋友圈,并配文“典型的无利不起早”辱骂清晨执勤的交警。2022年1月12日,扬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网友举报并展开调查。在确认余某的违法事实后,城东派出所规劝其投案自首。
嫌疑人余某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朋友圈公开侮辱人民警察的违法事实。
目前,余某被扬中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警方就此提醒:我们倡导言论自由,但请不要把言论自由当成自由言论。网络非法外之地,说话、做事要保持理性,切莫因一时冲动,做出后悔莫及之事。请自觉遵守言行规范,做文明守法的网民。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人。
来源: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