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计划生育政策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产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专门为此设计的保险产品。它涵盖了什么保险内容?它涵盖了什么保险?对家庭有帮助吗?怎样买?注意什么?
计划生育政策是上世纪90年代国家实施的人口控制政策。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鉴于这种计划生育,保险公司还推出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1.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内容
2010年9月25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11月启动。
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裁万峰表示,该保险保费较低,保险金额较高,最大限度地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万峰表示,自2008年11月启动以来,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地区参加了试点,共投保8700多万元,惠及数百万计划生育家庭。
在保费来源方面,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倡导下,形成了政府投资、社会捐赠、企业利润、家庭自愿多渠道保险;在保险服务方面,中国人寿坚持保险作为计划生育基本国家政策的支持,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提供更优惠、方便、快速的服务。
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障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该保险最大的特点是保单保全家庭,具有支付低、保险金额高、人口范围广等优点。保费低、保障全、保额高,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特别是对女性重大疾病,使她们在遇到困难时得到更多的支持、关心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计划生育家庭为单位,为0-6岁子女投保,每年保费30元,最高赔偿2万元,每户最多可投保5份。
根据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1至65岁的健康人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被保险人可以达到70岁)。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保险单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的人数)支付死亡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残疾相应的支付比例,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支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支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应当支付相应残疾保险金之和。但是,当不同的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体时,保险公司只支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果残疾项目的支付比例不同,只支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4.每个被保险人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的责任限于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当每个被保险人支付一次或累计意外伤害保险金达到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