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约定和保险条款表述不同时,以哪个为准?
以特别约定为准。
保险公司对产品内容进行修改时,会增加特别约定。特别约定一般出现在投保页面或保单里,是保险公司对产品保障的额外补充。
保险法规定,特别约定的效力要高于保险条款,所以,当两者内容不一致时,应以“特别约定”为准。
例如意外险对于的猝死保障,猝死是急性疾病,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所以意外险的主险是明确表示,对猝死是不保障的:
(某意外险主险合同)
但如果这款意外险产品有额外附加猝死保障,那么在附加条款中,保险公司会单独对附加猝死保障责任有相关说明:
所以,虽然主险表示不保猝死,但特别约定条款中有保的,那么则以特别约定条款为准,这份保单是保猝死的。
二、小编总结
特别约定和保险条款表述不同时,以特别约定为准,特别约定的法律效力高于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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