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规定(草案)》意见通知:关于驾驶以及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如果驾驶人或者乘坐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者需要缴纳20元罚款。
这个规定早在《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将被处以警告,或者除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刚开始实施,有大量的市民并不是很适应。郑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仅仅在当天三个小时内采集系统录入非机动车违法信息300余条。通过数据分析得出虽然已经有相关政策出台,但依然有大量的市民会选择忽视。
郑州经过一年的专项行动之后,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员已经初步养成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的好习惯。目前街道上安全佩戴头盔,已经超过80%。郑州一年的努力让大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佩戴头盔出行,河南目前已经确立发布草案。执行初期有可能会有一些市民不是很适应,每一个政策的执行都需要一段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教授马允指出,目前已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佩戴头盔规范问题做相关约束,但是很多地方对佩戴方式以及头盔的标准都缺乏明确规定。市场上的头盔质量水平不一,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导致市场上会出现大量的劣质头盔。相信河南相关部门在起草电动自行车出行佩戴头盔政策的同时也会考虑到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