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是都梁的一篇长篇小说,或许没有亮剑的名气大。但是人物刻画的性格鲜明,尤其是钟跃民不羁的生活态度更是深得人心。2004年血色浪漫被拍成电视剧搬上银屏,那时我在上初中,怀着对军人的向往,断断续续地追了这部剧。后来读大学的时候,偶然在校图书馆又看到了这本书,便借阅出来,开始品读。再后来毕业四五年后,又再次重温血色浪漫。每一次看都有不同的心境吧,波澜壮阔的大时代背景下,一伙老三届的顽主们成长的故事。局中人对生活,对感情,对朋友的处理方式,一幕幕地在脑海里浮现。剧中并没有提及钟跃民的星座,如果可以提及的话,那十有八九应该是射手座吧,那种对自由的向往和实践太符合射手座了。
血色浪漫故事的起点在公元1968年的北京,一群大院里的孩子,也是初中左右的年纪,在那个相对混乱的年代,志趣相投的钟跃民,郑桐,袁军天天混在一起,拍婆子,打架,整天乐死不疲。谁知命运的大手,已经把他们的命运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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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跃民的父亲钟山岳是老革命,曾经是红军最年轻的主力师的师长。剧中袁军的父亲袁北光级别应该比钟山岳更高一些。郑桐的父亲郑天宇是留过洋的工程师。在1968年,无一例外,他们三个的父亲都被隔离审查了。这三个半大的小伙子,就成了没有人管的孩子。在红色的潮流涌动中,成长,漂泊,在禁欲的年代感受爱情,第一次点题就是周晓白和钟跃民在一起的时候,用血色浪漫形容那个年代年轻人的感情。周晓白的父亲周镇南是文中人物设定职位最高的人,中将级别吧。就是在文革中也是稳如泰山的人物。
说到钟跃民与周晓白的相识,那是普通一天,阳光明媚略显寒冷的冬日下午,在袁军,郑桐的起哄下,钟跃民以表妹的借口向周晓白搭讪。开玩笑般地走进了周晓白的生活,命运之手也开玩笑般地把两人从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变成了恋人,朋友,挚友。在彼此的青春年华,漫长岁月中留下深沉的印记。
这伙老三届的青春,炽热的燃烧着,漫无目的的在偌大的北京城闲逛着,他们一起溜冰,去香山,去溶洞探险。钟跃民,郑桐,袁军,周晓白,罗芸。享受着青春的美好,自由的时间,有血有肉的青春年华。挥霍着青春,但是时间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这段时间,钟跃民遇到了不打不相识的张海洋,自带领袖BGM的李援朝,胡同里长大的小学同学李奎勇。时代的浪潮卷着这群炽热的年轻人向不同的方向走着。终于到了暂时分别的时刻,在上山下乡的口号号召下,钟跃民,郑桐,李奎勇去陕北插了对,周晓白,罗芸去了部队,张海洋也去了云南插队。天公做巧,袁军的父亲恢复了工作,所以袁北光一个电话,袁军便走了后门也去当兵去了。时间让这群整天在一起胡闹,热闹的孩子们第一次,像故事里的小黄花,散落满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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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北京城里长大的孩子,钟跃民,郑桐插队到了陕北石圪节公社,在黄土高原山堎纵横的深处,他们以为一辈子就要在这里扎根。这里的贫困不仅仅是高粱面的窝窝头,而是每年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就断粮了。在村里老人的口中,四十多年来只有两年,特别的风调雨顺没有断过粮,其余的日子,组队外出讨饭是这个村的传统。窝窝头,野菜糊糊能填饱肚子的时候也是极其有限的。在这片既苦寒又满天黄土靠近毛乌素沙漠的地方,信天游的声音迸发着。杜老汉是石圪节公社唱信天游的一把好手,钟跃民这个富含音乐细胞的顽主,如痴如醉地听着杜老汉唱着信天游,旁边杜老汉的孙子憨娃在不远处跟小羊羔玩耍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靠天吃饭,农闲的日子,能听几首信天游就当是文化休闲娱乐了。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并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望和要求,白面馍馍,酸汤饺子能偶尔来上一顿,好好放羊,好好攒钱,长大好娶婆姨。老婆孩子热炕头,人生别的再无所求。
钟跃民在到陕北插队没有多久,便语气平淡地给周晓白去了一封分手信。面对这份懵懂的感情,钟跃民是理智的,一个插队的庄稼汉有什么资格和一个将军家的女儿谈情说爱。可能这就是爱情,说不清楚,道不明白,周晓白受了很大的打击,她想不明白,钟跃民为什么会这样对她,要不是大病一场,周晓白肯定会跋山涉水到石圪节公社当面找钟跃民问个清楚。命运的安排就是这么巧妙,在县城大闹一场后,钟跃民遇到了一同来插队的李奎勇,原来他们两个插队的地方就隔了一个深沟,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近的是沟两边说话,听得可清楚了。远的是,看山跑死马,真想见一面的话,待走上几个小时的山路。
更巧的是钟跃民信天游的知音秦岭也在李奎勇的那个知青点。按都梁的安排,钟跃民和秦岭是一见钟情,相见恨晚,知音难求那种,从信天游开始谈起,谈到苏联文学,谈到古典音乐,谈到婚姻观,人生观,就这样谈着谈着,谈到了钟跃民要当兵走的那天晚上的草垛里。两个相互吸引的人。顺其自然地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虽然短暂,但是却是刻骨铭心。那晚过后,钟跃民以去北京探亲的借口,离开了石圪节公社,去了部队。是因为在县城钟跃民遇到了父亲的战友马叔叔,马叔叔托了关系让钟跃民当了兵。
石圪节插队的十个人变成了九个人,但是热闹劲却陡然没有了,钟跃民这个话痨一走,大家就安静了好多。郑桐开始了漫长的读书生涯,从文景之治读到了路易十四,读到了马拉之死,边读书,边畅想,边和一同插队的蒋碧云开始了精神恋爱。蒋碧玉虽然是个好好学习的乖乖女,但是上天好像并不眷顾她,在文革的冲击中,她知识分子的教授父亲,讲师母亲,为了捍卫知识分子最后的一丝尊严,双双服毒自杀了。从此蒋碧云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插队来了陕北,乖乖女的束缚让蒋碧云相对比较保守。漫长的白天黄日,漫长的黑夜黄土,让郑桐和蒋碧云相偎取暖,一起熬过这漫长的苦寒日子,可能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爱读书的郑桐和爱学习的蒋碧玉,就这样盼来了高考的恢复,由于功夫下在了平时,功课没有荒废,双双考回了北京的大学,一个北大历史系,一个北京某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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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跃民当兵到了部队,正巧遇到从云南插队回来的张海洋,他们分到了一起,原来是张海洋的父亲结束了调查,恢复了工作。跟张海洋一起的还有新兵连的吴满囤。就这样开始了十几年的军旅生涯。从血色浪漫到士兵突击,不得不说,同样是当兵的娃娃,富人家的子弟和贫苦人家的孩子,确实表现得太不一样。吴满囤这个兵当得确实不容易,是父亲没日没夜的在村支书家当了三年的长工,换来的一个当兵的名额,下面还有六个弟弟妹妹等着吴满囤这个大哥出人头地。所以吴满囤到了部队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升军官,留部队,当职业军人,再苦再累他都不怕,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他一定要牢牢抓住。在洗衣事件,拆被子洗被套事件,偷鸡烤鸡事件,发生了很多事情之后,钟跃民,张海洋,和吴满囤之间形成了深厚的友谊。在侦察连,宁伟来跟钟跃民报道,一个天生的军人宁伟,别人打架怕血,宁伟打架嗜血,天生极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又经过部队的系统训练,跟张海洋学的射击,跟钟跃民学的散打。其实宁伟是跟吴满囤一样的人,只想在部队好好地待下去,给老母亲更好的生活。
风和丽日的一天,在休假的钟跃民正陪着父亲钟山岳唠嗑,一通电话把钟跃民召回了部队,原来是有紧急任务,在中越交界附近,需要拿回一架失事飞机上的机密文件,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宁伟等二十人组成的一个特别行动小队,需要执行这个充满危险的任务。这次任务中,吴满囤为了保护独子的张海洋,冒着危险去探雷,不幸地雷被触发,吴满囤牺牲了。天不遂人愿,回来之后,即将升为排长的宁伟,因为不恰当的见义勇为,被部队强制转业复员了。人生就是这样,聚聚散散,散散聚聚,谁知道命运的大手,要怎样安排飘摇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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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多年后,副营职的钟跃民,张海洋也在裁军一百万的号召下,脱下了军装。其实剧中的钟跃民是个不甘心被命运支配的人,苦日子他受得,窝窝头他吃得挺香,领着插队知青要饭也不觉什么,叫花子也当得,部队的九死一生也经历过,转业后卖过煎饼果子,当过国企采购部门经理,和奎勇合伙开过出租车,和后来认识的红颜知己高玥开饭馆。他对金钱的看法,对工作的看法,对生死的看法,对生活的看法,像一个虽然也在飘摇的人,但是飘摇的与众不同,不落俗套。对战友吴满囤,重情重义。对李援朝,有远有近,有张有弛。对宁伟,让我觉得,更加相信了,世间万物一物降一物的观点,宁伟唯一敬重的人就是钟跃民了。虽然后来宁伟阴差阳错走向了不归路,但是不妨碍宁伟也是剧中可圈可点,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人物。或许都梁只是用宁伟这个人物,反映了但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种种逐利不择手段的怪相。林林总总从极度封闭到开放下海的大潮,难免会经历一段无序的竞争。放卫星的那一批人同样可能点天灯,就看谁的路子更野更叼专了,最开始的原始积累,第一桶金或多或少的要有人血馒头的存在。
梳理一下剧中的感情线,钟跃民和高玥应该是在一起了,虽然剧中没有扯证。与电视剧中最大的差别是,周晓白跟袁军是结婚了,张海洋跟刑警队警官大学毕业的魏虹结婚了。郑桐和蒋碧云结婚了,组成了新的知识分子家庭。秦岭的感情线相对复杂一些,插队结束后,经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又重逢了钟跃民,最后跟富商远走美国。宁伟和红颜姗姗在一起了,也在剧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生飘零的姗姗遇到了误入歧途的宁伟,更显得惺惺相惜。李奎勇更像大多数知青一样的普通,普通的结婚,普通的生活,普通的煎熬,为了省钱,拖着患癌症的身体,死撑着。他们一个个时代背景下的老三届,在命运的大手下,相逢,相识,相知,把命运拧在一起,穿插着彼此的命运,多了一丝趣味,多了一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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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剧就有结尾,别管是悲剧还是正剧还是喜剧,血色浪漫这部时代的大剧也在点题中结尾,钟跃民终于开着切诺基驰骋在西北的荒漠戈壁,似乎寻找着什么,他找到了黄沙中轮台城,见到了藏羚羊,见到了巍巍昆仑山,见到了盗猎分子,遇到了反盗猎的民间组织。在一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西北,那残阳如血,那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一通电话打给了远在北京的高玥,至于血色浪漫般的大西北,呼唤着高玥,尽快来到钟跃民身边,明天到西宁的飞机,仿佛已经看到在荒芜的戈壁滩,钟跃民高玥依偎在一起看残阳如血的背影,渐渐拉长。
阴差阳错的军人情结,阴差阳错的西北情结,阴差阳错的我在西北行文至此,只是想记述一些自己的思绪,很多冥冥之中贯穿一生的事情,都是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命运的大手推着我们向前走去,走向一段或许已经写好的路上。路上的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小黄花,在记忆深处,散落满天,如星河璀璨,如戈壁荒芜。
有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有很多很多的人,每一个人或多或少的又有很多故事,或开心,或甜蜜,或悲伤,或难过。这些人的这些故事,或有的关系密切,或有的毫无瓜葛,或有的强相关,一荣俱荣,或有的弱相关,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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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想活成钟跃民,却不得已活成了李奎勇。在小说中,在电视剧中,钟跃民至始至终活的很洒脱,骨子里带着一份桀骜与不羁。并且在生活的危机关头,总是有贵人相助,可能是钟跃民的个人人格魅力吧,也可能是毕竟是将门之后。总之,钟跃民活的洒脱,从不为金钱所羁绊,也不会困顿与感情,仿佛是个超脱于三界之外的人。反观发小李奎勇,除了在年少时混迹于江湖,后在大时代的背景下下乡插队,后在北京城开出租车以谋生活,伴随着李奎勇的只有贫瘠的生活,与生活中各种琐碎的事情。可能刻画的人物就是这样安排的吧,钟跃民更趋于理想化,而李奎勇则是趋于现实。这个故事就叫生活,或者社会,或者血色浪漫吧。
白云苍狗随风逝,但有杯酒慰风尘。瀚海阑珊一粒沙,愿无岁月可蹉跎
往事可忆不可追,故人可念不可见。朝露易辞尘归尘,飞鸿雪爪土归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