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的活人祭杀现象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在前面的”梧桐树下戏凤凰“头条号中,曾聊过古代活人杀祭恶俗(见《魏晋南北朝时原始祭祀风俗,用活人喂食老虎,有的把自己卖了祭神》一文),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长时间存在。如十二世纪时的金国,杀祭现象便惊人,甚至有”挖人心献祭“的事情。
(民间祭礼)
《元史·张柔传》记载,张柔为金国将领时,曾以此给其伯乐、中都经略使苗道润报过仇。苗道润被副将贾瑀诱杀,时清州防御史张柔听来说后怒火中烧,气得要贾瑀的肉。后来,张在孔山攻破了贾瑀的部队后,将贾瑀杀死,挖出他的心来祭祀苗道润。
古代政府军与农民起义之间的杀祭现象,也很普遍,各个朝代统治者对敌国俘虏不会心软。如宋朝,据《宋史·忠义传一·董元亨》记载,董元亨为宋仁宗时贝州通判,被农民起义军首领王则手下的郝用杀害。朝廷知道后,不只录用董元亨的子孙三人做官,在抓获郝用后,将其“斩以祭元亨”。
(古代战场 ,剧照)
相对应的,农民起义军抓住官军、豪绅后,也不会手软。如描写北宋年间宋江等聚众起义一事的《水浒传》中,有多处杀祭情节。寨主晁盖被凌州曾头市曾长者家里的教师爷史文恭用毒箭射杀,《第六十八回》”宋江夜袭曾头市,卢俊义活捉史文恭“称:
“陷车内囚了史文恭,便收拾军马,回梁山泊来。所过州县村坊并无侵扰。回到山寨忠义堂上,都来参见晁盖之灵。林冲请宋江传令,教圣手书生箫让作了祭文;令大小头领,人人挂孝,个个举哀;将史文恭剖腹剜心,享祭晁盖。”
(林冲,剧照)
与上述“仇祭”不行,在宋朝,不少地方“淫祀”盛行,特别是南方,”江淮以南,自古多淫祀。以其在蛮夷之域,不沾中华礼义。”
在唐朝,淫祀就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武则天时宰相狄仁杰,看到淫祀所带来的社会灾难,曾“毁江淮淫祠一千七百区,所存者惟夏禹伍子胥二庙”,到宋时淫祠又纷纷建了起来,甚至有的地方一家建一个。
所谓“淫祀”,是指在国家规定祭祀之外的民间祭祀活动,因为对鬼神过度崇拜,民间不时出现用人牲行祭的事件,特别是逢到闰年,杀祭活人的情况尤为突出,为官府禁止。
(祭祀,现代再现)
南宋理学家陈淳《北溪字义》(卷下)“鬼神”条:
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及其境内之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士庶祭其先。古人祀典,品节一定,不容紊乱。在诸侯,不敢僭天子而祭天地;在大夫,亦不敢僭诸侯而祭社稷山川。如季氏旅泰山便不是礼,曲礼谓:非当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淫祀不必皆是不正之鬼。假如正当鬼神,自家不应祀而祀他,便是淫祀。如诸侯祭天地,大夫祭社稷,季氏旅泰山,便是淫祀了。
陈淳在《北溪字义》“鬼神”还记录了一则故事:
(祭祀,现代再现)
“湖南风俗,淫祀尤炽,多用人祭鬼,或村民裒钱买人以祭,或捉行路人以祭。”陈淳记下了他听到的一则民间传闻,有一穷人被捉住,绑在庙柱上祭祀。半夜里有一大蛇张嘴要吃他,哪知这个人懂一种驱鬼怪咒语,见蛇要吃他只顾念咒,结果那蛇不敢吃他了,渐渐退缩走了。第二天此人得以逃脱,还告诉官员说他的咒语灵验。
当然这说法过于玄乎了,不过当时确有人牲风俗。南宋诗人陆游曾大发感叹,在《秭归醉中怀都下诸公示坐客》诗中称:”长谣为子说天涯,四座听歌且勿譁。蛮俗杀人供鬼祭,败舟触石委江沙。“
(报复仇家 剧照)
为了弄到人牲,有钱的人家便派人到外地,以做奴婢为名,诱贩人牲。宋末元初史学家马端临著《文献通考·郊社考·杂祠淫祠》里,便记下了当时淫祀使用人牲之恶习——
”(高宗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七月二十一,将作监主簿孙祖寿言:圣王之制祭祀非忠劳于国,功德及民者不兴祀典,闲者禁止淫祠不为不至,而愚民无知,至于杀人以祭巫鬼,笃信不疑。湖广夔峡自昔为甚,近岁此风又寝行于他路,往往阴遣其徒,越境千里,营致生人,以贩奴婢为名,每至岁闰,屠害益繁,虽异姓至亲亦不遑恤,今浙东又有杀人而祭海神者,四川又有杀人而祭盐井者。”
当年冬季闰年,民间认为年情不好,所以淫祀现象比往年增多,地方官请求上级申严法令,严禁这种活人杀祭行为。
孙祖寿认为,杀祭人牲的淫祀之风与官员的态度有关,“守令不严禁之,生人实被其害。”实际应该还与民间信仰顽固有关,当时不时有人因杀人牲犯罪,而被处极刑。
(武松杀潘金莲祭兄,剧照)
《宋会要辑稿·刑法》记载了一个将人杀掉作牺牲出售的案例:宋太宗赵光义当皇帝的淳化元年(公元990年)8月27,“峡州长扬县民向祚与兄向收,共受富人钱十贯,俾之采生。巴峡之俗,杀人为牺牲以祀鬼。以钱募人求之,谓之采生。祚与其兄谋杀县民李祈女,割截耳鼻,断支节,以与富人。”
这还了得,向氏兄弟被乡人告发,官府判其杀人偿命。
(祭祀,现代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