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8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实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抚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周庆春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5年,周庆春在担任金溪县公安局副局长、南丰县公安局政委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万元以及价值2万元的加油卡。经查,周庆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周庆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所得。广昌县电影公司原副经理(主持工作)陈平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至2019年,陈平海未经集体研究、上级批准,擅自违规发放县电影公司岗位津贴、误餐补助以及超标准发放取暖费津补贴,共计54598元。其中,陈平海个人领取17790元。经查,陈平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陈平海受到政务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临川区农业农村局司机梅海水违规套取公务油卡资金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梅海水在任临川区委原农工部驾驶员期间,利用个人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违规套取公务油卡资金,共计1015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1年3月,梅海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套取公务油卡资金,均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问题反映出在持续严惩狠杀“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屡教不改。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报强调,“五一”小长假将至,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紧盯重要节点,监督检查不放松,执纪问责不手软,通报曝光常态化,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深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日常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抚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