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余华的《活着》,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小说里的福贵让人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小说的开始确实被福贵气到了,但看完后,更多的是可怜他。
可恨之处。福贵是地主的儿子,家里有一百多亩的田地,单靠收租就可以很舒服的过完一辈子。但是福贵从小就不学好,上下学要下人背着去私塾,不好好学习经常气老师……长大之后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吃喝嫖赌,样样都粘上。经常去城里不回家,甚至一待就是半年,都住在青楼里。出入让一个胖的女人背,有时经过岳父的店铺,他还很热情的跟岳父打招呼。他的岳父都觉得脸都被他丢尽了,远远看到他马上躲起来。要不是福贵家里有钱,估计早上去揍他了,也不会让女儿嫁给这样的人。事实也证明了,在福贵没有钱之后,岳父去他家把自己的女儿接了回来。最让我气愤的是,当福贵在赌场赌钱的时候,怀着七八个月身孕家珍来找他,想让富贵跟她回去,结果福贵觉得她晦气,不顾家珍怀孕,对她拳打脚踢,打累了,让人送她出去。家珍忍着痛走了十多公里才到家。看到这个地方,觉得福贵真渣,他被龙二骗光家产也活该,有庆出生后不跟他亲近也活该,毕竟还在肚子里就挨揍这么狠了。
可怜之处。福贵在被龙二骗光家产之后,懂得了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最重要。他也慢慢改邪归正了。而他的父亲在搬到茅草屋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珍也被岳父接回去,只有母亲,女儿凤霞和自己三人相依为命。于是他把丝绸的衣服换成了麻衣,甚至主动找龙二租了五亩的田地,自己早出晚归的耕作。半年之后家珍带着生下的有庆回来了,一家人终于团聚了。但是不久母亲又生病了,家珍给了福贵两个银元让他去城里请大夫。福贵去到城里跟人发生冲突,被国民党的一支队伍抓去拉大炮了。想逃跑,但不敢,在军队了待了两年才回来。这时母亲已经死了很久了,他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女儿也因为一场高烧成了聋哑人。因为女儿聋哑的原因,最后嫁给了同样有残疾的二喜,在生苦根的时候难产死了。家珍在凤霞死后的三个月也因为自己的病情加重去世了。二喜一个人拉扯苦根,到了苦根四岁的时候,二喜在搬运中发生了意外,被水泥板压死了。苦根跟着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在一次发烧中,福贵心疼苦根,给他煮了半锅豆子搬到他床前给苦根吃,自己出去干活,回来发现苦根因为吃太多豆子被撑死了。最让我心疼的是有庆的死,因为有庆太懂事,太善良。他可以为了他的两只小羊,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割草给它们吃,再跑去上学。中午又急急忙忙从学校跑回来给它们割草再跑去学校。一天几次来回都跑了五十多公里路。即使后面两只羊都被充公了,自己仍然去割草喂它们。福贵责怪他鞋子坏得太快,心疼家珍身体不好还老是帮有庆做鞋子。后来有庆去上学都是把鞋子拿到手上跑去学校再穿的。甚至下雪也一样,有一次福贵看见了让他穿好鞋再出门,但是有庆跑了一小段路又脱下鞋拿在手上继续跑。学校的校长,也是县长的夫人因为生产需要输血,学校就组织学生去献血。众多学生中,只有有庆的血型符合,有庆很开心能够献血。但是他不知道的是抽血的医生为了救县长夫人,不顾有庆的死活,在有庆头晕,脸色苍白转请的情况下还抽。最后有庆倒下了,没有了心跳,他才13岁,大好的年华就这样没有了。福贵把他抱回去,把他放在坑里,瘦瘦小小的一个,福贵连告诉家珍的勇气都没有就把有庆埋了。
小说的最后,一家人还剩福贵,还有他买的一头老牛,老牛的名字也叫福贵。福贵在耕作的时候,经常自言自语的念着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的名字。福贵没有选择了结自己,而是活着。可能是舍不得;可能是怕自己死了之后,再也没有人记得他最亲的人了;也可能是他在惩罚自己,有时候活着比死更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