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河勉强算得上是高密东北乡的母亲河了。
在上游修建王吴水库前,胶河一到夏天就发大水,决堤,洪水到处泛滥。泛滥的河水,给胶河平原的两岸带来了营养丰富的腐殖质河泥沙,在田地表层蒙上一层厚厚的肥土。在这样的地里,秋天种上小麦,不用施肥,第二年也可以收割到一季好小麦。洪水过后的胶河,水质清澈见底,甘甜可口,河里还生长着大量引人垂涎欲滴的鱼虾蟹鳖。这些都是生活在饥饿中的小猴孩们梦寐以求的美餐。
抓鱼摸虾,是乡村孩子的经典乐趣之一。
莫言曾在小说里描写过爷爷在夜里带他去河边扎“梁子”抓螃蟹的故事。这种抓螃蟹的记忆,他在《红高粱》里把爷爷转换成了“罗汉大爷”带余豆官去抓螃蟹。他们用高粱秸编成“梁子”扎在河里,截断螃蟹的路,在河的一边留出一个通道,放一盏马灯,那螃蟹就不断地游来,一抓一个准,一晚上能抓好几百只。这样的“冒险”,对于一个处在积极探索世界的途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激动人心的。
马尔克斯有一个擅长讲故事的奶奶,莫言则有一个神奇的庄稼活能手的爷爷。
这是一位给予莫言无穷想象力的爷爷。
莫言的童年,几乎就是围绕着这位与众不同的爷爷和花鸟鱼虫而展开的。
在很多小说里、散文里、访谈里,莫言都用尊敬和悠然向往的语气谈起这位神奇的爷爷。莫言在1985年写成的短篇小说《大风》里,直接写到“我”跟随爷爷一起去大洼子割草的故事。在《红高粱》里,他的叙述切入点,就是“我爷爷”。这位神奇的爷爷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了儿童时期和少年时期的莫言以极大的情感安慰和想象空间。在最新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里,莫言通过与众不同的“全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的人物形象,再度向自己心目中最为尊敬的爷爷致敬。
对于蒙昧时代的莫言来说,他受到的最为有效的教育,就是爷爷的言传身教和广阔无边的野外世界了。
莫言像那个时期多数的孩子一样,长着一个永远不知道餍足的巨胃。
为了打压饥饿的暴动,少年莫言给一生都没有过上好日子的母亲增添了无穷的烦恼。
莫言生不逢时,他出生在一个极其不合适的年代。当他开始长身体需要大量的食物和营养时,遇到了六十年代的饥寒交迫的粮食大匮乏。
在天灾和人祸的双重打压下,乡村的孩子变成了啮齿动物。
少年莫言和同龄猴孩们的思想非常单纯,每天想的就是食物和如何才能搞到食物。他们大冷天的还光着屁股像小狗一样四处游荡。他们的身上没有多少肌肉,胳膊和腿细得像木棍一样,肚子薄得透明,里面的肠子蠢蠢欲动,肚皮却大得像一个大水罐子。
莫言在一次演讲中讲道:“……我们的肚皮仿佛是透明的,隔着肚皮,可以看到里边的肠子在蠢蠢欲动。我们的脖子细长,似乎抗不住我们沉重的头颅。”
五六岁的孩子,就是一只本能的动物,又生逢一个疯狂的时代,他们像一条条饥饿的小狗,终日在村子里的大街小巷里嗅来嗅去,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许多今天看来根本不能入口的东西,在当时却成了他们的美味:他们吃树上的叶子,树上的叶子吃光后,他们就吃树的皮,树皮吃光后,他们就啃树干。那时候他们村的树是地球上最倒霉的树,它们被啃得遍体鳞伤。那时候孩子们都练出了一口锋利的牙齿,世界上大概没有他们咬不动的东西。
莫言神乎其神地说,他的一个儿时伙伴后来当上了电工,他的工具袋里既没有钳子也没有刀子,像铅笔那样粗的钢丝他毫不费力地就可以咬断,别的电工用刀子和钳子才能完成的工作,他用牙齿就可以完成了。当一种需求上升为人类的基本和终极追求时,为了适应这种需求,人们的特殊的能力就会不断地被强化。啮齿能力,就在这种孜孜不倦的追求食物的过程中,得到了突出的发展。当说假话可以得到很多好处时,这个世界就谎话连篇了。
少年莫言用肚皮思考世界,用牙齿探索人生。
当本能被无限地放大时,一些特异功能就出现了。
人的能力有时确实很神奇。
茹毛饮血时代消失,刀耕火种到来之后,人的胃被伺侯惯了,人的牙齿退化了,人的爪子变成了指甲,人的毛发因为毛皮树叶和布衣的遮挡而日渐稀疏,只在一些肮脏的窍口周围,略微残存,御寒保暖的功能也失去了。这也是一种退化。莫言通过儿童时代的饥饿经历和生存经验,发现了一个种群退化的链条:一代不如一代。他的这个发现,在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里得到非常具体的描写。从横行高密东北乡十数年,连雄才大略的高密县令曹梦九都奈何不得的凶悍游匪余占鳌,到缺掉半个卵子的余占鳌的儿子余豆官,再到在城市里煎熬的“我”,先人身体里沸腾着的高贵血液,变成了一泡混浊黄褐的茶水了。余占鳌→余豆官→我,是一个生命力不断退化的过程,是生命力的熵值。在由一系列中短篇构成的长篇小说《食草家族》里,莫言甚至用粪便这样粗俗的比喻,来甄别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在莫言的逻辑里,城市也堕落了,人们的大肠像下水道一样肮脏发臭;而在高密东北乡,人们拉出来的屎金黄馨香,像香蕉一样美丽。
祖先们的彪悍身影,在已经消失在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地里,剩下的只有那些令人厌恶的红蝗。
有意思的是,“红蝗”也是一种吞噬能力惊人的昆虫。单个红蝗弱小无力,但是成千上万个红蝗汇集到一起,却是红色恐怖。红蝗就像恐怖分子一样,前赴后继,用肉体炸弹的办法,让那些试图剿灭红蝗的工作队和乡亲们陷入无从下手的绝境当中。那些初生时看起来粉嫩柔弱的昆虫,就像高密东北乡不断生长的小孩子,具有极大的摧毁力。一旦这些红蝗达到了铺天盖地的程度,人力无法抗衡,高密东北乡的乡民只能求助于上天,为蝗虫大王建庙塑像,供奉朝拜了。
莫言小时候生存环境很恶劣,但是并非一切都不堪回首。对于儿童来说,在探索中饱食终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少年时代的莫言和伙伴们的食物探索过程,继续向着匪夷所思的境界进发。
1961年的春天,莫言刚刚上小学一年级,大栏村村立小学的校园里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莫言他们这些小孩那时候孤陋寡闻,没见过煤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经过充分进化的牙齿在这时发挥了探索世界奥秘的主导性作用。一个大胆的小孩子试探地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咬了一口。他咯嘣咯嘣地吃了起来,就像是在品尝一块珍贵的饼干,表情享受,香甜无比。其他孩子得到了启示,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地吃起来:“……我感到那煤块越嚼越香,味道的确是好极了。看到我们吃得香甜,村子里的大人们也扑上来吃,学校里的校长出来制止,于是人们就开始哄抢。”
这种珍贵的历史镜头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才可能出现。
莫言在《吃相凶恶》里,更加详细地回忆起这件事情,增添了很多细节:1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亲人还呜呜哇哇地哭着到村头土地庙里去注销户口,后来就哭不动了。抬到野外去,挖个坑埋掉了事。很多红眼睛的狗在旁边等待着,人一走,就扒开坑吃尸。据说马四从他死去的老婆腿上割肉烧着吃,没有确证,因为很快马四也死了。粮食,粮食都到哪里去了呢?粮食都被谁吃了呢?村里人也老实,饿死也不会出去闯荡。后来盛传南洼那种白色的土能吃,便都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又死了一些人。于是不敢吃土了。那时我已经上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一车煤块,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杜姓同学对他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他们都去拿着吃。果然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小学生们在下边嚼煤,咯咯嘣嘣一片响。老师说你们吃什么,他们一张嘴都乌黑。老师批评说:煤怎么能吃呢?不学生们都说:香极了,老师不信吃块试试。老师是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有一个女生讨好地把煤递给俞老师,俞老师先试探着咬了一点,品滋味,然后就咯嘣嘣地吃起来了。
那个时期,全国性的饥荒像红蝗一样蔓延,饿殍千里。天灾人祸接连的折磨,粮食极度匮乏,人们对于食物的认识,被大大地拓展了。人们的食谱从五谷杂粮扩展到了蚊虫蛇蝎、树皮树叶、谷壳谷糠、野草野花、泥土煤块,乃至生铁钢筋。
生逢饿世的莫言,对这种饥饿记忆深刻。
莫言在短篇小说《铁孩》里写到了这种咀嚼功能的惊人进步:“……铁孩拿来一根生着红锈的铁筋,……我看到他果真把那铁筋伸到嘴里,“咯嘣咯嘣”地咬着吃起来。那根铁筋好像又酥又脆……他把他吃剩的那半截铁筋递给我,说你吃吃看。……我半信半疑地将铁筋伸到嘴里,先试着用舌头舔了一下,品了品滋味。咸咸的,酸酸的,腥腥的,有点像腌鱼的味道。我试探着咬了一口,想不到不费劲就咬下一截,咀嚼,越嚼越香。越吃越感到好吃,越吃越想吃,一会儿工夫我就把那半截铁筋吃完了。”
以铁和钢筋为美味可口的食物,这是食物的异化,同时也是铁孩咀嚼功能的质的飞跃。
1958年,村里大炼钢铁,四五岁大的孩子都被关起来,圈养在一个大栅栏里面,由三个像“巫婆”的长得一模一样的老太婆看管。铁孩是其中之一,在长期等待父母的过程中,他发展出了吃钢筋的特异功能。在被失踪的父母所遗弃之后,铁孩率领“我”从南吃到北,差点把高密东北乡大炼钢铁生产出来的一点钢筋全部吃光了。铁孩用自己的特异功能,对大炼钢铁进行了否定。
从对食物的攫取出发,人们不仅牙齿得到了惊人的磨砺,他们的胃囊的功能也产生了质的飞跃。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那位多灾多难、多子多孙又坚强博爱的母亲上官鲁氏为了自己的孙子能够得到食物,甚至练成了只有牛马才具有的反刍功能。她在生产队里把豆子囫囵吞食到胃囊里,不喝水,不消化,一直装着这些珍贵的食物捱到歇工回家,然后拿出一个盆子,用手指头抠喉咙,把那些团裹着淡淡胃液的豆子倾吐出来,喂养自己的孩子们。这种动物性本能的再度出现,是一种极度微妙的象征。时代的颠倒,使得人与畜的不同习性也被颠倒了。
食物的极度匮乏,导致人们的攫取食物的愿望超越了其他一切的欲望和伦理规法,生存本身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莫言在散文《忘不了吃》里,用极其轻松的手法,把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挨饿记忆,再度详细地表达出来。他的笔下,关于吃,达到了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程度,怎么看怎么觉得是虚假的,像是在讲述一个千年以前那么久远的故事。然而,这一切又都是真实发生的。为其发生在莫言的身上,他的讲述才有力量。真实的事情,在我们这个时代总是显得虚假。而虚假的事情,又往往说得惟妙惟肖。假话讲得多了,人也就不太能接受真相了。在饥饿时期,孩子们把自己的食谱范围大大地拓展了。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他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他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他们的食库,又是他们的乐园。他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他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莫言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莫言自小聪明伶俐。他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他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莫言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怕了。他想到用草汁涂手,把人味遮住。蚂蚱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莫言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莫言自己发明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莫言的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莫言捉得多,分给他吃的也就多。
莫言吃虫子的经验和记忆,现在看起来,很有些怪异和魔幻。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莫言,评奖词里就说,莫言把现实和梦幻结合到了一起。这些蚂蚱,算不算是梦幻呢?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孩子们的好时光。60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莫言捕到一条奇怪的鱼。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捕不到鱼,也饿不死这些饥饿的小精灵。他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莫言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莫言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夜气浓重,细雨濛泷,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莫言和六叔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
秋天,草籽成熟。最好吃的草籽是水的种子。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他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在饥荒时代,春夏秋三季,万物葱郁,现在的人看着可能会觉得恶心,但那时有虫子吃还是很好的。
进入冬天,食物真正馈乏,孩子们再也找不到吃的了。春夏秋三季,他们还能捣弄点草木虫鱼吃吃,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小莫言造出来的不是纸。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
看这些匪夷所思的吃物,现在读者可能难以相信,超出了自己的想象。但经历过饥饿年代的人,对此大概是心领神会。吃蚂蚱吃虫子吃蜂蛹,多少甜蜜的记忆,其实是在饥饿中生发出来的。
人民群众饿急了,也管不上什么主义,什么面子了。一切都从胃出发,从肠子出发,肚子里发出的叽哩咕噜叫声就是将令,遵从这个死命令,人们四处悠荡,眼睛睁大、耳朵支起、鼻子翕动,无论是身体周围哪一个方位出现了能够吃的物体,他们就像恶狼一样扑上去。
草本食物很容易想象,除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五谷之外,还有莫言文章里提到的“野菜”、“藻菜”、“棉籽”、“草籽”和“树皮”。而肉食,也是从我们所熟知的猪马牛羊鸡鸭鹅里,扩充到各种虫子“蚂蚱”、“蜥蟀”、“金龟子”、“豆虫”以及各种水族,鱼虾蟹鳖之类。莫言虽然用一种戏谑的语气来叙述这些“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但是其中隐藏着更多可怕的细节和饥饿的经验,却不是想象就能体会到的。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村民每人半斤豆饼,让他们过年。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莫言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那时人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莫言回忆说,后来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
因为饥饿,人脑子里原本固守的一些情感,就渐渐消失了。这样,也产生了某种异化。不仅是前文提到过的啮齿进化、胃壁退化,而且连梦也异化了:那几年里,莫言母亲经常对他们几个兄弟讲述她的一个梦。她梦到自己在外祖父的坟墓外边见到了外祖父。外祖父说他并没有死去,他只是住在坟墓里而已。母亲问他吃什么,他说:吃棉衣和棉被里的棉絮。吃进去,拉出来;洗一洗,再吃进去;拉出来,再洗一洗……母亲狐疑地问孩子们:也许棉絮真的能吃?
接着,是历史记忆的异化,因为饥饿造成了种种表面上似乎不能确定的记忆偏差。度过六十年代初期,往后的岁月还是苦,但比较起来就好多了。“革命”期间,村里经常搞忆苦思甜运动,大家一忆苦,总是糊糊涂涂地忆到1960年。一忆到1960年,干部们就跳起来喊口号,一是要打倒苏修,二是要打倒刘邓,干部们说1960年的饥荒是刘邓串通了苏修卡中国人的脖子造成的……
然后是个人廉耻心的异化,建立在饥饿基础上的新款伦理学,开始大行其道。在这个基础上,个人的历史记忆也异化了。莫言在文章里写道,那时候小,饥饿让人无法控制自己,母亲常常批评他没志气。他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街上有卖熟猪肉的,小莫言伸手就去抓,被卖肉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村里干部托着一只香瓜,他上去摸了一把,被干部一脚踢倒,将瓜砸在头上,弄得满头瓜汁。……他还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抓住,将脑袋按到沤料的缸里,差点呛死。他去偷拔人家的萝卜,被抓住,当着数百名民工的面,向主席的画像请罪。他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中了药毒,差点要了小命——花生米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至于偷瓜摸枣,更是常事。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有一次莫言去偷邻村的西瓜,被看瓜人发现,那愣头青端起土炮就搂了火,扑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打倒了一片玉米,吓得他屁滚尿流。想跑,腿挪不动,被人家当场活捉,用土炮押送到学校去,成了轰动学校的新闻。莫言说:“与吃有关的恶心经历窝囊事,写成文那真叫罄竹难书。”
为了吃,这个饥饿的孩子受尽了屈辱。几乎所有这些屈辱,都能在莫言后来创作的小说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