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案,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据史料记载,有清一代,发生的灭门案就有许多,但本文不是探寻此类案件发生的文化症结,而是要记述一桩被人们遗忘的维新志士灭门案—1900年浙江衢州西安县令吴德潚灭门案。
义和团运动
1899至1900年,中国爆发了近代历史上著名的义和团运动,其间北京及周边地区乱为一团 ,义和团民以“扶清灭洋”为口号,对在华传教士及华人教众大开杀戒,最终直接导致了八国联军进京及慈禧西逃的历史惨剧。
法国报刊中的义和团事件
与北方混乱的局势相比,南方则破坏较小,义和团运动之初,清政府即发出招致义民,成团御侮,及奖励各省拳民焚毁教堂的诏旨。
东南互保
胡博华士笔下的李鸿章
胡博华士笔下的袁世凯
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最初预见了义和团运动发展的结果,并率先视诏旨为矫诏,而山东巡抚袁世凯也由最初的奉诏,而转认为是乱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刘坤一联合李鸿章、袁世凯派出盛宣怀与上海的各国领事议定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的条约,史称“东南互保”,因此,在山东及东南地方大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东南并未发生大规模的仇教活动,但是还是涌现出两个著名的教案——湖南衡州教案和浙江衢州教案。
吴德潚其人
本文要谈的那幢灭门案即与浙江衢州教案有关,案件的主角叫吴德潚。
据《清史稿》载,“吴德潚,字筱村,四川达县人。性至孝。博极群书,以进士用知县。庚子年,任浙江,西安、北京拳乱起,江山县土匪以仇教为名,连陷江山、常山,县人咸欲应之,德潚谓北事未定,洋人必不宜歼。有罗楠者,素健讼,德潚尝严惩之,久含恨。结都司周之德,挟众指德潚袒洋教,劫德潚缚道署辕门,尽镊须发,以利刃攒刺,洞腹死,德潚骂不绝口。子仲韬驰哭尸下,又杀之,并入县署杀全家四十馀口。事定,恤如例。”
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吴德潚其人其事,查阅相关文献可知,吴德潚最初曾与其长子吴铁樵(吴樵,字铁樵)客于张之洞幕府之中,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京师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杨锐等人结为至交,吴德潚之母做寿时,康有为曾专为老夫人题写寿联。
而梁启超也追忆道“先生至性德纯孝,而学识魄力迥绝流俗,尤邃佛理。自号双遣居士。有子三人:长曰铁樵,名樵;次曰仲弢,名以棨;季曰子发,名以东:皆有过人之才。余与谭浏阳及铁樵约为兄弟交,而父事季清先生(吴德潚)。”。
谭嗣同还直言不讳地赞誉云“三吴,蜀之三龙也。吾国有此等人才,岂是亡国气象!”,可见吴氏父子与维新党人交谊非浅,光绪二十二年(1896),吴德潚调任浙江山阴县令,并成为维新刊物《时务报》的最初发起人之一,其间他与梁启超、黄遵宪、汪康年等人来往甚密,是维新思想传播的重要人物。在《时务报》内部出现纠纷之时,吴氏父子对调解汪(汪康年)、梁(梁启超)纷争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稳固了内部团结,然好景不长,吴德潚之子吴铁樵不幸暴病身故,谭嗣同以“哭之恸,常为作一传,见时务报中。”形式来纪念这位志同道合的友人。
吴德潚书扇面
戊戌政变爆发
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政变爆发,慈禧太后再次垂帘,京师中四处弥漫着紧张的气氛,慈禧先以“结党营私,莠言乱政”之罪名搜捕维新主使康有为及康广仁,而后下令逮捕军机四章京谭嗣同、林旭,刘光第、杨深秀等人,并于9月28日将谭嗣同、林旭,刘光第、杨深秀、杨锐、康广仁开刀问斩。
故事没有结束
康有为
除慷慨成仁的戊戌六君子和遭通缉康有为、梁启超外,受牵连的还有李端棻、徐致靖、徐仁铸、徐仁静、陈宝箴、陈三立、张荫桓、张百熙、王锡蕃、黄遵宪、文廷式、王照、江标、端方、徐建寅、吴懋鼎、宋伯鲁、李岳瑞、张元济、洪汝冲、熊希龄、志錡、冯汝骙、容闳、刘冠雄、谭继洵、王燮、王焯、程式榖、钱惟骥等大批维新人士。他们或流亡、或罢官、有的则被遣戍边陲,在举国恐慌之时,惩治的名单上却没有吴德潚的名字,可能由于他在戊戌变法中所扮演的角色甚是隐秘,并且是阶段性的,故暂时躲过了这场劫难。然吴德潚的命运并未因此而改变,光绪二十五年(1899),他被放任为衢州西安县令,次年,吴氏一门惨死于任所。
衢州教案
老照片中的义和团团民
翻阅官方资料可能很难将衢州教案和戊戌变法联系起来,但经过细心揣摩,不难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
据地方志记载,衢州教案发生前,“二十六年庚子夏六月,旱。九牧匪起,连陷江、常二县。警报至衢,流言四布,讹传屋瓦上有人影往来,又闻空中火药气。合城扰扰数日而难作。”,随后“庚子六月,拳团乱作,衢州土寇四起,江山、常山被陷。二十五日晨,君(吴德潚)方集议团练,闻锣声,问何为,则以毁教堂对。君出门呵禁之。反徒麇集,遽倒戈相向,职官裸而反接之。送金衢严道署,诬以通贼。道员鲍祖龄懦而愚,不能弹压。贼复由道署缚出,至堂檐下,乱刃斩之。又閧入县署,募宾丁役凡杀二十九人。子以启、以发被缚,乱民请鲍处分。鲍言:‘听汝辈惩治,吾不敢庇护罪人。’二十六日亦受骈戮。长孙恕昌仓促出逃,匿于城隍庙之悬匾中,搜出亦戮死。所剩幼儿二,赖乳者抱出得逸。太夫人年八十,牵出将加刃,为人喝阻,乃抢掳簪钏而去。”,吴德潚“ 一家受戮后,并尸于天主堂,堂中教士被害者共六人,少妇幼儿,皆以刀臠割其肉,肉尽乃毙之。”。(未完待续)
(作者邹典飞系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京派书法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