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害怕。
——约翰保罗二世
你怎知此刻闭上眼睛,不是在另一个世界睁开眼睛?!
——星云法师
我们能否接受临终关怀和自主选择安祥体面的死亡方式?
——吕良彪
一、父母走后,我们如何直面死亡?
老人家回到客厅踱步,突然弯下腰直不起身。
赶紧冲上前去扶着她在条凳上慢慢坐下,把她的头靠在我肩上,紧贴着我的脸。
感觉老人家渐渐平静下来,便将她抱起来准备送回房间再通知医生,却发现老人家已经走了......
2021年8月18日11:50分,岳母老人家仙逝,享年82岁——此前,2008年6月10日,母亲在我满三十九岁的那一天那一刻去世,享年81岁;2011年3月25日,父亲从容地告别人世去往天国与母亲重聚,享年84岁;2019年正月初八,在医院ICU中亲手为岳父遗体穿上衣服送往殡仪馆......
都说,
死亡是人类最永恒的话题,也是哲学最终级的课题。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则只剩归途。
父母是我们和死神之间的那堵墙——长辈离去,我们将如何直面死亡?
“悲欣交集”
弘一法师临终前写下的这四个字,
似乎写尽了人世间、生命里的悲悯与沧桑。
二、我们可以有什么样的“临终关怀”?
得知老人家去世,几位志愿者上门为老人家做“临终关怀”——他们三十六小时不停歇地对着老人家的遗体诵念经文,温柔对话——老人家似乎因此也长时期保持遗体柔软,始终保持遗容柔和......
想起2011年11月25日,山西太原火车站一位旅客猝死,现场的一位僧人为死者超度(参见下图)引发关注与争议。我则始终认为,虽然生理上死亡但一定时间内神识尚在。如何使人的灵魂更好地升华,也是生命的重要课题。——所以,我依然将此视为“临终关怀”的一种延续。
想到老年人各种艰难乃至不幸,无论在家中与儿女的不睦或无人照顾,精神上的孤单乃至被保姆的虐待甚至闷死,养老院的各种条件恶劣,还是某些无法言说的悲惨......则既是伦理问题,更是社会保障的基本问题。
三、体面的离去,是人生最终极的圆满
母亲走得太过突然,所以让我悲痛欲绝,虽然欣慰于她自己没有受苦也不曾拖累家人孩子算是一种福份。
父亲也是在家中安然离世却多年来始终是我内心最大的苦痛与愧疚,不仅因为在人生的最后岁月我给他老人家的陪伴太少,更觉得没有把老人家送医院进行最好的救治良心格外不安。
岳父生病强烈拒绝去医院甚至以死相逼,我理解为某种恐惧与不愿意给晚辈添麻烦。在老人失去知觉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抢救,想方设法安排最好的治疗。但,看着呼吸机上无奈煎熬的老人家,又感觉到强烈的自责——虽然某种程度上也因此减少了些许对当年父亲离世的愧疚。
此番岳母的离去,则似乎是老人家某种有意无意间的自觉选择。老人家住院十余日在腹痛缓解之后坚决出院回家,对于其他身体检查和继续就医坚决排斥,回家后曾去公园跳舞让我们甚感欣慰略觉放心,但其后恶心想吐难以进食则让我们心急如焚寝食难安地时刻陪伴左右......
(参见《抱抱妈妈|一起走过的日子......》)
突然间不再纠结——其实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生命无无非由一段段的历程一种种的体验所构成:纯真的童年,理想的少年,激情的青年,淡定的中年,优雅的老年——尤其能够平静的离去,更是人生最终的圆满——不妨坦然自若地面对我们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平静释怀、超然物外,方可保持内心的宁静与尊严。我希望自己也能够相对自主地选择和尊重他人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乃至死亡方式。下面视频中方明老师朗诵名作《对衰老的回答》,应该能够带给我们一些启发。
四、我们可否自主选择安祥、体面的死亡方式?
下面这则日本女性自主选择在荷兰安乐死的视频曾引发关注:痛苦绝症、本人申请、医院帮助、警察取证、亲友陪伴、本人亲手实施、快速安祥离世......国内九十六岁北大教授夫人选择断食死亡(点击即可阅读)的新闻亦令人唏嘘,此前的类似事件也引发公众讨论:究竟谁有权掌握生命的去留?我们有没有权利和可能选择自己安祥而体面的死亡方式?社会当如何积极应对这个问题?(参见《你希望能够自主选择安祥、体面的死亡方式么?》)——自主选择死亡方式既有伦理的困惑也有法律操作的不易:
其一,人有权合法地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么?
其二,家人子女放弃抢救或治疗的尺度是什么?
其三,即使当事人此前明确表示,但在他无法表达时是否改变主意了呢?
其四,帮助他人结束生命需要得到法律允许,而世上目前仅有荷兰可以——绝大部分国家不接受此等立法,显然有着多方面的充分理由;
其五,如何避免因财产继承、保险利益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六,如果不能推进立法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我们当如何面对那必将到来的死亡?......
附:不要害怕——张望先生摄影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