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
天气逐渐转凉,天干物燥
咱们大赣州也好久没下雨了
在此
赣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要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
说起用电安全
特别提醒:注意电动车充电安全!
近日
我市就有电动车充电引发了火灾!
(火灾后照片)
10月18日23时许
赣县区梅林镇桃源安置区一楼道内突发大火
现场烈火熊熊,浓烟滚滚
接到报警后
公安民警及消防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疏散群众、迅速开展灭火工作
所幸救援及时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
火灾系住户在楼梯口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引起
电动车火灾远比我们想象的可怕
因为大部分电动车是在楼道口充电
一旦起火
浓烟、火势很容易扩散
同时出口被堵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网络图片)
“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惨案”
的新闻也时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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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点起火,70余车辆被烧毁
2019年9月9日
深圳宝安西乡突发大火
疑似电动车充电引起
共烧毁电动车68辆、小车3辆
电动车着火造成11死12伤
2017年9月25日凌晨
台州水埠村两间民房起火
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伤
凶手是放在一楼充电的电动车!
电动车充电起火致3死6伤,车主被判5年
日前
安徽省明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
致3死6伤的案件
车主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
起火原因系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气线路故障
……
……
电动车安全用电和停放
这件事,说多少次都不嫌多!
一张图告诉你
电动车燃烧起来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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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电动车主一定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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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
停放、充电!!!
在这些地方充电不仅危险
而且违法
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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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
不得在这些地方停放、充电
1. 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 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3. 不得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
违规停放、充电
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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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条件的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
引发的火灾防范工作
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
赣州警方一直在努力
联合消防等部门深入住宅小区
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专项夜查行动……
赣县警方检查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
信丰警方开展检查
南康警方开展专项检查
章贡、开发区、崇义、兴国、龙南警方等也积极开展检查
为了自己
也为了大家
请不要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给电动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