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曼舞青萝,丽影归何处。
锦瑟患病晕倒后,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房间里烧好了炭火。
原来是绣坊好心的老板救了她,他身着一袭青竹长衫,气质温润,下人都称他为于老板,上海的这家店铺是他出售湘绣的分店。
于老板带锦瑟回到了湖南,遍访名医,抛掷千金,将于曼丽的花柳病治好。
如此大的恩情,锦瑟欲以身相许,但于老板笑着摸了摸锦瑟的头,拒绝了她。
于老板还送锦瑟去湖南师范念书,教习湘绣,他们俩兄妹相称。
于老板每个月都有十天时间要去各地经商,每次他回来的时候,锦瑟都会为他煮一桌可口的饭菜,拉着他讲自己在学堂里学到的知识,给他一个自己新绣的香包。
有一次,于老板出商回来在家里呆了很久,并且为锦瑟绣了一朵花,兼具玫瑰与蔷薇之神。
因为他总是打趣说:于曼丽就像栏外的野玫瑰,倔强的不得了,说话还带刺。但又如蔷薇一般纯洁中带着妖冶,有着一股清新之气。
因此,于老板将自己认的这位妹妹由“锦瑟”改名为“曼丽”,冠以她姓,于曼丽心中感激于老板给了她一个家。
九月,于哥哥又一次外出经商,可这次于曼丽酿的重阳酒都已经飘香十里,他却再也没能回来。
那三个该死的土匪,为何偏偏选中的人是于哥哥!
于曼丽的眼里充满着血色,他们毁了她幸福的生活,她发誓要让他们痛不欲生!
此后,学堂里再无于曼丽,江湖中多了一个嗜血狠辣的黑寡妇。
于曼丽用了三年时间,将他们三人弄的家破人亡,在新婚之夜一一大卸八块。于哥哥在天有灵,妹妹于曼丽已为他报仇雪恨。
可是如今于曼丽又能做什么?她心中默默念叨:于哥哥你在忘川慢些走,曼丽如今又孑然一身,马上就来陪你。
于曼丽杀人后,被收押在监狱,监狱里阴暗潮湿,她双眼呆滞的等待着执行死刑的那一天。
就在这一年,抗战爆发,军统接管了监狱,他们需要一把出色的刀来帮助他们斩杀日本侵略者。
这些都是后来我的教官王天风告诉于曼丽的,他为于曼丽讲国仇家恨,讲战乱纷争,将她带入了军统特务机构,于曼丽别无选择。
况且于曼丽还有一份心愿未了——亲手杀死那个当年把她推入深渊的男人!
迫不得已,于曼丽努力训练,渐渐成为王天风最出色的杀人武器,并且为她物色了一个花花公子作为生死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