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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一个字来描述蝙蝠侠给人的印象,恐怕最贴切的就是,“黑”。
黑色的头甲衣装,一袭黑色披风,身为黑暗骑士的他,奔走在同样黑暗无光的城市夜色里。
他散播的不是快乐和粉红小心心,而是浓得化不开的恐惧之雾,让罪犯都喘不过气来,
正如“黑”之印象,蝙蝠侠他一直孤独、寡言、肃穆。
无论是正义联盟,还是身边的罗宾,都无法真正在灵魂上与蝙蝠侠产生共鸣。
但是有一个人,即使相隔千里仍然能预测他的一举一动,看他的内心如同看一册落落展开的书,这个人的名字,叫小丑——
蝙蝠侠与小丑的关系是如此绝妙,既是斗争不休的仇敌,也是深谙灵魂的知己,以致于DC恨不得在所有蝙蝠侠的相关电影中,都想安排小丑露脸。
他们到底为何会如此相爱相杀?
有一个动画将这个问题讲得很透彻,那就是——
《蝙蝠侠:致命玩笑》
这个故事的评分相当两极,原著漫画凭借着9.0的高分跻身神作之列,
而动画电影版却只得了6.5分,这个分数在DC动画里堪称低谷了。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蝙蝠侠与蝙蝠女发生了关系,让观众无法接受,
而更关键的,则在于这部动画存在着一个致命伤:改编情节过于割裂。
全片出现了两个反派,两个反派没有明显的关联,导致70分钟的电影恍如分成了上下两集。
而上半部分的原创故事,完成得也比较糟心,节奏拖沓,逻辑不顺。
直到后半部分关于小丑的情节,节奏和逻辑才算是回到正轨。
可即使如此,如果你不习惯原著漫画的画风,我仍然推荐你看这部影片。
因为它把蝙蝠侠、小丑的共通与分歧,特别是小丑的内心世界,都讲得明明白白,而且还为你打开了一个新角度。
看完你可能会陷入背脊发凉的木然思索中,开始一段自我怀疑:
我为什么有时觉得小丑说得有点道理……我是不是要疯了?
故事依然发生在罪恶横行的哥谭市,蝙蝠侠依然是阿尔弗雷德的少爷。
只是在本片中,蝙蝠侠多了一个伙伴——蝙蝠女。
蝙蝠女芭芭拉的父亲,是我们的老伙伴戈登警官。
接过父亲的大旗,帮布鲁斯叔叔除暴安良,没毛病。
可问题是,蝙蝠女本质上仍然是个少女。
青春少艾的她对爱满是憧憬,所以在联手缉凶的过程中,她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蝙蝠侠。
生活中充满阳光的她,也缺乏经验,自信爆棚,不懂得人心有多么可怕。
用蝙蝠侠的话说,就是“没有见过深渊”。
而一次恶性劫案却彻底改变了她的认知。
劫案的匪首对蝙蝠女“一见钟情”,展现出了极强的痴迷,
而不谙人心险恶的蝙蝠女,却或多或少在纵容这种痴迷,
因为她想加以利用,以便更快将他缉拿。
可没有想到,狡诈的匪首反而利用了蝙蝠女自作聪明的心理,
设局陷害,差点将蝙蝠女和蝙蝠侠一网打尽。
嫁祸给自己也就算了,居然连自己喜欢的蝙蝠侠也被卷入危险,
于是,愤怒、委屈、自责、恐慌一瞬间冲上脑门,
当蝙蝠女回过神来时,匪首已经快被她活活打死了。
这时她才明白过来,不仅罪犯有恶念,
每个人的心中都存在着深渊,当仇恨、厌恶等情绪袭来,深渊就仿佛在发出邀约:“杀了他!”
蝙蝠女没有自信抵御这种蛊惑,她宣告退出,成为了一个普通女孩。
讲到这里,闹心的第一部分就结束了。
下面让我们有请今天的特邀嘉宾——小丑,闪亮登场!
在本片中,小丑已经被蝙蝠侠关进了阿卡姆天才罪犯监狱(精神病院),
但熟悉小丑的我们可以猜到,单凭阿卡姆怎么关得住他?
小丑,又双叒叕越狱了。
正常人越狱后,要么是过一段舒服日子,要么是找人寻仇,
但小丑并没有去杀蝙蝠侠,而是先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买下一个废旧的游乐场,收编各路怪胎与疯子,
有双头同体的芭蕾舞者,有浑身是毛的怪异大汉,还有一群打扮成丘比特的丑陋侏儒,
装饰也极尽诡异疯狂,俨然将游乐场打造成了疯子的天堂。
而第二件事,则是闯入戈登警官家中将他劫走,更丧尽天良的是,
他将蝙蝠女芭芭拉的脊椎打断,并且侵害了她。
最终导致芭芭拉高位截瘫,再也无法走路。
这种做法,比杀人更为残忍,也更加疯狂,
而这,是小丑用鲜血向蝙蝠侠发出的邀约,“来~杀~我~啊~!!!”
芭芭拉血债未偿,戈登警官性命堪忧,
蝙蝠侠的答案当然只有一个:我来了!
于是在光怪陆离的疯狂游乐场,蝙蝠侠与小丑展开了决战。
故事到这里,问题来了:
小丑为什么如此执迷于蝙蝠侠?
如果是有仇,为何不直接杀他,而是不断挑战他的底线,甚至千里送人头,想让蝙蝠侠杀掉自己?
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蝙蝠侠和小丑是如此相像,又如此背道而驰。
他们都诞生在哥谭市这个罪恶之城,也都曾拥有过平静幸福的生活。
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家境优渥,父母恩爱;
而小丑虽然连房租都付不起,却有着善解人意的妻子和即将降生的孩子,对生活充满憧憬与希望。
而他们的人生,也同样在一天之内分崩离析。
犯罪小巷的枪声瞬间带走了布鲁斯的双亲,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暗夜。
而一场大火,也让小丑的妻儿双双离世,他自己则被人构陷,跌入化学制剂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用小丑的话说,蝙蝠侠与他一样,都拥有“倒霉的一天”,
希望、未来、光明,在一天之内全部毁灭,这是正常人无法承受的。
于是,蝙蝠侠与小丑诞生了,原有的人格失去主导地位,
“布鲁斯”沦为蝙蝠侠白天的伪装,而曾经的那个脱口秀演员,早已被小丑赶去了九霄云外。
这也是他们最深层的相像之处,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不是正常人。
既然他们如此相仿,为什么一个是黑暗骑士,一个是混乱的代名词?
这与哥谭市的大背景有关系,本片的第一个故事已经讲清楚了:深渊无处不在。
罪恶的哥谭市到处是痛苦与绝望,每个人的生活随时都面临着“倒霉的一天”,
如果人生遭遇了灭顶之灾,该怎么办?
一个善良而理智的人,会感到痛楚、心存不忍,所以面对暴行,他们显得很是无力。
可一个毫无顾忌的疯子,却令恶人都感到胆战心惊。
这就是小丑发疯之后,所有罪犯都不敢惹他的原因。
深渊在向小丑招手,小丑则做出了最轻松又最有效的抉择,跳下去,疯下去。
哥谭市让小丑绝望,那么小丑就反过来用疯狂的杀戮,让整个哥谭市随着他的节奏跳起怪异的舞步。
无数绝望的人都在践行着小丑的这条路,一次又一次,仿佛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站着说话不腰疼→世界崩塌→疯狂堕落,小丑认为这就是必然的法则,也是世界的无趣之处。
(背景闪烁的灯牌意为:哥谭在走向疯狂!Gptham’s to range。)
但是,哥谭市还有一个蝙蝠侠。
他的痛苦不比任何人少,他在深渊边缘的次数比任何人都多,但是他仍然站在了悬崖边,倔强地不肯跳下。
不仅自己不肯突破底线,还要团结戈登警长在内的力量,证明了哥谭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用法律,用理智,用正义引导一切回到正轨。
这是二人最大的分歧。
(小丑对蝙蝠侠的控诉)
在这不断重复堕落的无趣世界里,蝙蝠侠偏偏不肯崩溃,这令小丑好奇而着迷。
可与此同时,如果蝙蝠侠不堕落,就意味着一件可怕的事情:
疯狂,不是唯一的路。
小丑发疯不再具有必然性,也不再预示着世界的走向,只不过是发疯,而已。
这也令小丑恨极了他。
所以小丑逼着戈登不断看着亲生女儿遇害的照片,唱着疯狂的歌曲,企图把戈登逼疯。
然后下一步,就是让蝙蝠侠杀掉自己。
永不杀人的蝙蝠侠,如果情绪失控杀了人,就无异于落入了深渊。
这样,小丑才能证明,理智是暂时的,疯狂才是永恒。
但其实不断的证明,就恰恰说明了小丑的恐惧,他恐惧蝙蝠侠才是对的。
所以对蝙蝠侠,小丑既痴迷,又厌恶,既了解,又恐惧。
在故事最后,蝙蝠侠向小丑伸出了手,希望他能回头。
而小丑却讲了一个笑话,让严肃的蝙蝠侠哈哈大笑——
两个疯子逃离精神病院,一个疯子跳上了墙头,另一个不敢上去,
于是墙上的疯子说:“我打开手电筒,你沿着光束上来。”
而墙底的疯子说:“我才不,你如果半路关了手电,我不就掉下去了吗?”
小丑是疯子,可伸出援手的蝙蝠侠又何尝拥有光明?
那看似明亮的手电筒,照出的不过是一片聊以慰藉的虚无,
只是蝙蝠侠仍要在无穷无尽的雨夜里试图扭转局面,而小丑则早已放手走入疯狂的极致。
因此他们永远不会和解。
其实,每个人的心底好像都有小丑的疯狂因子,当我们痛苦、悲伤的时候,他就会跳出来,
指着这个世界笑着喊着:
Why so serious?
面对人生的种种磨难,我们动用所有的理智和善意,去避免成为小丑。
也许,这就是小丑予人最深的恐惧、和最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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