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届龙子法长诉苦冤情,连宗英子本来不想嫁人,但有一天在河边救了季宗,当时不知道他是龙家的少爷,但知道季宗的身份,自己也不会死,也不会救。(《大元帅》前情提要:)(《大元帅》前情提要:)。
继宗病好后,说喜欢她,并且拉着她就给干爹干娘磕头。他们在古风村生活了十年,已经养育了两个闺女,怀上第三个孩子的时候,被接回了隆家。瑛子对天发誓自己没有做半点不守妇道的事,更没有勾结任何人害死二少爷。
瑛子指责当官的编造证据说她放火烧死人,这也就算了,还为了枪毙她就诬她清白,她不服。古风村的村民明白了,真想要瑛子死的是隆家,问隆家给了县长多少钱,他们听说从西洋回来的隆家三少爷找过洪县长,看来是洪县长收了三少爷的好处,所以才在判决书上加上诬蔑瑛子的清白,目的是讨好隆家的当家人。
洪校长说当时佘小四还带着警察去捉奸,让他把当时的情况说清楚。佘小四承认自己确实去捉过奸,不过瑛子是好样的,跟时少卿没有奸情,做人得凭良心。洪县长被气得不行,众乡亲纷纷指责洪县长,都替瑛子喊冤。
洪县长赶紧给自己找台阶下,怒斥警察队长办事不利,并且向父老乡亲鞠躬致歉,但是柳瑛娘烧死人是铁打的事实。柳瑛娘承认是放了火,但那房子是她卖给隆家当河姑换回来的。
洪县长认为虽说是柳瑛娘用卖给隆家当河姑的钱置办了娘家房产,但房子由柳栓子继承,房子是柳栓子的,她不仅放火烧了柳栓子的房子还把他给烧死了。柳瑛娘解释是柳栓子卖了她闺女,还要把房子改为大烟馆,自己一怒之下才放火烧了房子。
洪县长当众承诺会帮瑛子找那个被卖掉的女儿,一旦找到立刻送回隆家,由隆家当家人抚养。虽说柳瑛娘失去孩子值得同情,但这不是烧死人的理由。老话说杀人偿命,洪县长仍旧要枪毙柳瑛娘。柳瑛娘绝望,大喊自己怀有身孕,洪县长枪毙自己可以,恳请她让自己先把儿子生下来。
警察队长却说柳瑛娘肚子平坦,不像是怀孕,看来就是诡计多端,今天是她的死期。洪县长下令准备行刑,这个时候,嫂子段金花冲了上来。原来当初隆福找到证人就是她,只是她担心,又觉得是丢人的事,所以才半道跑了。她一直都在人群中,原本想默默地送走柳瑛娘,只是看着这么多人为柳瑛娘说话,这才站了出来。
段金花问官家说判决书上写着十个证人,还按了八个手印,问他们怎么就没来找自己,并且指出这些手印全部都是他们手下按下去的。
段金花说起自己苦命的经历,她十五年前嫁给柳栓子,生了个大胖小子,原本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可柳栓子却抽上大烟,六亲不认。娘不让他抽,他就把娘活活饿死。为了那一口烟,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人贩子。
洪县长并不想听段金花说家务事,令人将她带下去。段金花被带下去时大喊是柳栓子自己找死,柳瑛娘放火的时候,柳栓子根本没有在房子里,他为了去找一块大烟膏子,才被火给活活烧死的。乡亲们都听见了,纷纷涌上前,并且都愿意替瑛子挨枪子,最终瑛子没有被枪毙,重新押回大牢。
隆福给隆夫人磕头,知道今天让隆夫人下不来台,因此决定不端隆家饭碗离开隆家。隆万氏在一旁使坏,隆夫人让她回去管管那个儿子。隆万氏非常不情愿地离开,走到门口正好见到回来的隆延宗,又想挑唆,不过隆延宗没有搭理她。
隆福在幼时被老太爷相中,对隆家忠心耿耿,只是如今缘分已尽,该走了。隆延宗指责隆福是因为自己打了他一拳,为了报复才在法场上闹事。隆福说老太爷教他做人做事,所以不管挨了多少打,自己都不记恨。怒斥三少爷跟二少爷是双生子,感情应该比任何人都深,可他为何从西洋回来不问青红皂白就要置二少奶奶死地。隆万氏又跑回来挑唆,被隆夫人骂走。
隆夫人身为隆家当家人,今天被这么多人指着鼻子骂,她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只不过她现在有些犯糊涂,这么多人替柳瑛娘说话,难道是柳瑛娘真的有妖术,能迷惑人心。又或者是柳瑛娘占理,他们做错了事。
隆夫人告诉隆延宗,有些事情是自己臆断猜测,也许他们是真的冤枉了柳瑛娘,自法场回来后自己就心烦意乱,就怕做了对不起继宗的事。既然柳瑛娘没有被枪决,隆延宗决定去调查清楚这件事。
隆家要离开隆家了,特地去隆家祠堂给祖宗磕头,当年老太爷救了他,赐了他姓隆,今天要离开,希望老太爷别怪罪。隆延宗来到祠堂,问隆福是不是因为自己打打的一拳,所以才在法场上煽动大家的。
隆福笑说自己没那么大的本事,告诉三少爷,二少奶奶绝对不是坏人,诬陷她与别人通奸简直是无稽之谈。
可隆延宗认为中间若不是柳瑛娘,时少卿不会和二哥反目成仇,就算二哥说柳瑛娘是清白的,也不能说是他被骗,自己不能让二哥白白死了,所以柳瑛娘必须死。隆福知道说不过隆延宗,但他表示自己有眼睛,二少奶奶是好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