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通扫北》本书,也许最令人唏嘘的是火炉公主的死。
罗成与窦线娘在阵前成就了三生缘,其子罗通却将与屠炉公主的好姻缘翻作了恶姻缘,套用小说里半通不通的说话,真可谓“画虎不成,反类其犬”。
民间对“隋朝第七条好汉”罗成的喜爱,主要应归功于《说唐全传》一书的虚构创造。罗成这个人物于史无征,他身上有隋末唐初名将罗士信的影子。罗成形象,在“说唐”系列故事中有一个逐渐丰满的过程。《隋唐两朝志传》、《唐书志传》里没有罗成的故事;《大唐秦秦王词话》里罗成、罗士信是一个人,“罗成,字士信”,乃秦王手下勇将,征刘黑闼时被苏定方射死淤泥河;《隋史遗文》、《隋唐演义》里,罗成、罗士信分为二人,不过《隋唐演义》写罗成时,加上了罗成与窦建德之女窦线娘在两军对垒时马上订盟的情节。
罗成既为虚构,罗成之子罗通,自然也子虚乌有,不过是说书人的舌上波澜。罗通故事,载于《罗通扫北》,小说篇幅不长,不足十万字。现存最早有乾隆三年(1738)姑苏绿慎堂刊本,与薛仁贵征东故事合刊,题为《说唐后传》,署“鸳湖渔叟较订”。小说比较简单,写法也单调、粗犷,如小说主要讲征战,但基本上没有什么排兵布阵、运筹帷幄,一般是通名问姓之后,双方战将便抡起家伙,“马打交锋过,英雄闪背回”,来来回回,总不外乎刀劈、斧架、枪挑,比的不过是谁叫阵的声音亮、谁的力气大、谁的武艺高而已,千篇一律。
《罗通扫北》一书,也许最让人唏嘘的就是屠炉公主之死了。罗成与窦线娘在阵前成就了三生缘,其子罗通却将与屠炉公主的好姻缘翻作了恶姻缘,套用小说里半通不通的说话,真可谓“画虎不成,反类其犬”。
话说唐太宗李世民御驾亲征北番赤壁宝康王,中计被困番都木杨城。罗通凭着“罗家枪”,考夺元帅印,与秦琼之子秦怀玉、程咬金之子程铁牛等小英雄率领大兵前往救援,一路上过关斩将,还算得上“顺溜”:招降了落草磨盘上的单雄信之子单天常;得父亲罗成英魂暗保,用暗箭“怀揣月儿弩”射死了番将铁雷银牙;被铁雷八宝的“独脚铜人”追得走投无路时,又幸得九岁的弟弟罗仁半路杀出,把铁雷八宝打得稀烂。看看到了黄龙岭,过了这一关便是木杨城,只要解救了圣主李世民,“功成不用封侯印,麟阁须留忠孝名”,岂不为美?
没想到,把守黄龙岭的屠炉公主,这一位“绝色番婆”却布下飞刀阵,将罗仁斩成了肉酱。报仇心切的罗通,依然陷在了公主的飞刀阵中动弹不得。还好公主对罗通一见钟情,自思“这蛮子相貌又美,枪法又精,不要当面错过”,舍不得伤他性命,就在刀光枪影中托付终身,面订姻缘,愿意归降大唐。城下之盟,自然服不得人,公主强要罗通立下一个“千斤重誓”。于是,罗通口是心非地许下了诺言,心底里却只想着稀里糊涂地权过此关,等打完仗、救出龙驾后,再报弟仇不晚。
有了公主的里应外合,木杨城一战,赤壁宝康王大败。唐天子允婚,程咬金穿上“纱帽红袍”,扮个斯文样,亲做媒人。八月中秋,木杨城张灯结彩,将公主迎娶过门。洞房花烛夜,我们的少年英雄恶向胆边生,翻脸便无情,痛数公主两宗大罪:一是不孝不忠,“在沙场不顾羞耻,假败荒山,私自对亲,玷辱宗亲,就为不孝!大开关门,诱引我邦人马冲踹番营,暗为国贼,岂非不忠”;一是暗讥公主水性杨花,“我邦绝色才子却也甚多,经不得你看中了一个,也为内应,这座江山送在你手里了”!左一个“贱婢”、右一个“贱婢”,硬生生逼得刚烈性气的屠炉公主拔剑自刎。公主死后,没心没肝的罗通,竟然“跑出房门,往那些殿亭游玩去了”!
罗通扫北平番,辛苦一场,虽然救驾有功,却因屈害屠炉公主性命一事,被罢黜为民,终身不许娶妻。唐天子说得很清楚:两国相争,各为其主,屠炉公主阵上斩了罗仁,也算不上罪过,只是误伤;既然想报此仇,也是大义,就不该在阵上联姻;而既然允了婚,就应该守着一个“信”字;况且公主在木杨城大战中还救过罗通一命,恩怨尽可抵消。其实,不要说这是天子的意思,就是营中诸将,全都偏向公主,大家认为罗通“不应该如此失信,太觉薄情”。尽管《罗通扫北》思想、文字均显粗糙,其对罗通的褒贬还真是允惬人心。
说到两国交兵的“误伤”,当初单天常执意认为罗成害死了自己父亲单雄信,罗通也是同样说话:“若说伯父身丧,与我爹爹无罪。自古两国相争,各为一主。伯父与爹爹战斗,一时失手,也算伯父命该如此。此乃误伤,有什么冤仇?”这番说辞,临到自己身上,就完全失效了。报仇还是不报仇,罗通所执的,原不过是双重标准。
罗通的确在屠炉公主面前立下了一个“千斤重誓”,只不过当初他说的誓是:“公主,本帅若有口是心非,哄骗娘娘,后来死在七八十岁一个战将枪尖上!”七八十岁的老将,有什么好怕的?难道我们的少年英雄,有“罗家枪”傍身,还杀他不过?这个“千斤重誓”,本就是一个“钝咒”。《罗通扫北》一书,并没有交待罗通的结局。到了《说唐征西全传》,这个“钝咒”的报应才落到罗通身上。罗通随薛仁贵之子薛丁山征西,遭遇西凉界牌关守将王伯超。王伯超年九十六,使丈八蛇矛,重百二十斤。二人大战一百回合,不分胜负。罗通率先被王伯超刺中,五脏肝肠都流了出来。他盘肠于腰间,最终将王伯超挑于枪下,自己也一命归阴。
熟悉《说唐》的读者,大概会记得罗成与表兄秦琼互传武艺的那一段故事吧。彼时兄弟两也盟了咒,誓言绝不保留,结果罗成瞒了“回马枪”,秦琼瞒了“杀手锏”,两人的结局也都应了这个“咒”,罗成是“万箭攒身而亡”,秦琼是“吐血而亡”。民间思想中的报应分明,还真是让人觉得可爱。
也许是因为说书人太热爱罗成了,不忍绝了罗氏宗祀,《罗通扫北》并没有让罗通守鳏到老。后来唐天子松口,程咬金老儿依然媒人,为罗通配了“隋朝第十三条好汉”史大奈的丑女儿,这个姑娘,长得好不怕人:“一张锅底黑毛脸,这个面孔左半身推了出来,右半身凹了进去,连嘴多是歪的,凹面闯额,两道扫帚浓眉,一双铜铃豹眼。”不过,总算是延了罗门一脉的香火。不知道罗通会不会偶尔想起那一位大胆自媒、青春貌美的番邦公主来。小说曾在屠炉公主出场时,这样描绘她:“阿唷,好绝色的番婆!你看他怎生打扮?但见:头上青丝,挽就乌龙髻。狐狸倒插,雉鸡翎高挑。面如傅粉红杏,泛出桃花春色。两道秀眉碧绿,一双凤眼澄清。唇若丹朱,细细银牙藏小口。两耳金环分左右,十指尖如三春嫩笋。身穿锁子黄金甲,八幅护腿龙裙盖足下。下边小小金莲,踹定在葵花踏镫上。果然倾城国色,好像月里嫦娥下降,又如出塞昭君一样。”
本文作者:莫非斯,名著异读作者之一
红楼梦,金瓶梅,金庸,福尔摩斯……我们的读法跟别人不一样。
金庸武侠,最初是用广东话写的?
福尔摩斯干的事,都符合法律吗?
孙大圣在天宫基层锻炼,对取经大业有何帮助?
答案尽在“名著异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