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大局、发展、小康”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机关”
现将1至4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1至4月,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件7人,分别同比下降75%和46.2%,批准逮捕2件6人,分别同比下降77.8%和40%。不批准逮捕1件1人,分别同比下降66.7%和66.7%,不捕率14.29%。受理移送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 件9人,分别同比下降75%和80%,提起公诉 5件5人,分别同比下降50%和54.5%;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件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
(二)办理非法狩猎犯罪案件情况。1至4月,提起公诉非法狩猎犯罪案件1件1人。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至4月,共受理案件1件,审结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至4月,共受理案件1件,审结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1至4月,共受理案件线索12件,同比上升20%。立案12件,同比上升33.33%,占受理总数的100%,其中民事公益类立案2件,同比持平;行政公益类立案10件,同比上升42.9%。
(二)诉前程序情况。1至4月,共开展诉前程序12件,同比上升110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件,同比上升100%;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件,占83.33%。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各3件,占比最高,为50%;资源保护领域2件,占比16.67%;食品安全领域1件,占比8.33%。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1至4月,提起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判决。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至4月,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件,提起救助1件;接待群众来访4次,受理控告案1件,均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1至4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件,检察长办理1件,占11.1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8件,占88.89%。办理的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执检等主要检察业务。
黄龙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供稿 | 冯成曦
编辑 | 张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