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亲自强加给对方。出自《论语-颜渊篇第十二章》。这句话和老子的“无为而治”有些相似,大概就是“恕”了,自己不喜欢,也不要给对方增添烦恼。
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是周礼的准则,受到儒家始祖孔子推崇。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